乡愁是一本厚书——读张雄文散文集《乡梦如丝》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28 17:29:05

文 | 罗剑镔

人生中,如果有一个地方最令人忘不了,那一定是故乡。读罢张雄文散文集《乡梦如丝》,我体会到他的思乡之情都融入在了每一行字句间。张雄文出生在湘中大地的一个乡村,度过了美好的少年时代。后来因读书和工作常年居住在异地他乡,“身在异乡为异客,始终不忘是故乡。”故乡,给予了他无穷的创作资源。


《乡梦如丝》,作者张雄文,北岳文艺出版社2025年9月版​

乡情,最深的记忆

近乡情更怯,无论是友情,爱情,都比不了故乡情。衣惟念新,人惟念旧。故乡的亲朋好友始终都是作者一生魂牵梦绕的。陆机在《文赋》中说:为情而造文。好的文章总是真情动人。白居易也提出了: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没有朴素纯真的情感,是创作不了经典的文学作品的。

而作者的故乡情纯真,深厚而含蓄,就像一坛老酒,越久越香。

作者的故乡情涵盖了亲情、友情、师生情。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忘不了慈母坐在门槛边,为了孩儿出门在外不冻着,一针一线精心地缝补孩子身上衣裳的情景。睡梦中还总会听到“儿寒乎?儿饥乎?”那一声声来自母亲远方的呼唤。孩提时代有多少回在母亲膝下承欢?听母亲呼唤儿的乳名,那种亲切好比挠痒痒挠到了心灵最痒处,好熨贴,好舒坦。

母爱如海深,父爱如山重。“陟彼岵兮,瞻望父兮。父曰:‘嗟!于子行役,夙夜不已。’”忘不了父亲在外辛勤劳作,用肩膀撑起这个家的身影。他的肩上担子实在太沉重了,可他却行色匆匆,似乎给我们留下的,始终都是朱自清笔下的那个黑黢黢的背影。当儿子长大打拼事业,牵挂与期待两种复杂情感总是交织在他老人家胸中,让他总是夜不安眠,食不甘味。只能一天一天憔悴衰老,把身体弯成一张弓,留下一个孤独影子落在了孩儿的心坎上。

“橖棣之花,其叶沃若,手足之情,莫如兄弟。”家中的兄弟姊妹与自己总是根连着根,叶挨着叶。在张雄文的文章里,他把这种兄弟情演绎得更是酣畅淋漓,像瀑布,让每个在底下的观望者都被洗涤了通透,冲走了一切心灵上的污垢与尘滓。首先,他写到了自己的父亲(他是长子)对几个叔叔姑姑们的照顾,开始作者还不太理解,但随着年岁的增长,他逐渐明白:父亲是把自己的命运与几个叔叔姑姑的命运完全融合在了一起,因此不管什么时候,只要父亲还有能力,他就一定会帮助这些叔叔姑姑们。即使老了,他也还要求儿女们帮助叔叔一家。作者也继承了父亲的这种情义,对自己的兄弟姐妹也是格外的关爱照顾。

正是有了这份沉甸甸的乡情,作者看到并相信人世间的真善美。作者找寻到此为创作圆心,有了这个圆心,作者的创作半径无论多么远大,都能画好美丽的光圈,熠熠生辉。

乡物,最甜的韵味

打开湖南卫视,总会听到一段熟悉而亲切的广告词:家乡有好物,我来帮推荐。张雄文并非广告人,但他还是乐此不疲地为他的家乡推荐好物,特别是家乡的小吃。由母亲制作的艾蒿粑粑、辣蓼秘制甜酒、姜子叶豆瓣酱、青椒炒野生泥鳅……在作者的笔下,这些都是玉盘珍馐,美味佳肴。隔着纸张都能闻到香味。

作者的母亲,在制作甜酒方面有独门秘方。首先说说第一道材质便是辣蓼,用来做酒药。作者因为好奇,小时候就总在一旁看着母亲做。她那丝滑的动作,精细的研磨,每一个细小环节都恰到好处,拿捏得很准。

酒药做好了,接着需要取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这里所取的一瓢,来自家乡的那口神奇的古井。

人们常说,世上最好听的歌是江上的渔歌,最好喝的水则是山间的泉水。作者的老家那一口古井就位于家乡大株山脚下。这口井水是那样的甘甜清澈。作者小时候每天都会经不住诱惑,要舀上一瓢“牛饮”而尽,真是滋润极了。作者现在久居城市,每天都只能喝着带着氯气的自来水,这种水简直没法和家乡的古井水比,喝一口都要皱眉头。即使到了外边买了矿泉水回家,也还是赶不上家乡的天然井水纯真。道法自然,老祖宗的智慧早就告诉了我们。

月是故乡明,菜是故乡甜。家乡的菜蔬也是格外令作者青睐的。萝卜青菜,特别可爱。作者清楚的记得,小时候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拮据,只能每天与萝卜青菜相伴,但是这种日子作者却过得特别回味。并不是作者特别爱吃素,而是他发现家里的萝卜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无限乐趣。

每逢年节,父亲会赶回来和家人一起团聚。然后,当桌子上端来了萝卜,父亲总会讲同一个笑话:一家人围在饭桌边吃饭。桌上就摆两道菜,萝卜加青菜。而男主人却总是时不时对家里人说:“少吃萝卜,多吃点别的菜。”他说话的嗓门特别大,这可让过路的左邻右舍听到了,大家心里直嘀咕“这一家子发了多大财?竟然除了萝卜还有别的大菜。”每逢这时候,父亲总是嘴角挂着一丝微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全家人也就跟着吃得津津有味。

萝卜并不卑微,要知道:萝卜既解酒也解腻。作者发现了老祖宗在《诗经》里早就重视起了这道特别的菜。“中田有庐。疆场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古老的劳动人民选择了萝卜,用来敬奉伟大的祖先。可见萝卜也一样是伟大的。

何况“冬吃萝卜夏吃姜,有病无需开药方”。作者特别感谢家乡的萝卜。因为是萝卜让他有了革命的本钱——健康的体魄。因此,现在虽然日子好了,但他还屡屡开车回家,在汽车后备箱里将萝卜塞得满满当当。可见萝卜在作者眼里最珍贵。

乡土,最实的梦想

多年以前,作者生活在乡村,渴望进城去。因此作者刻苦读书,不管家庭条件多么艰苦,他都志向坚定,行动笃定。家里没闲钱买书,他就想着各种法子找书来读。有时候作者拾来一张包裹零食的报纸,都能读上半天。由于酷爱读书,又活学活用,他的成绩一直噌噌往上冒。成为班上成绩最拔尖的学生。后来他如愿以偿走出了大株山。

在城市里待了这些年,他却越来越思念着故乡的那片热土。这片热土承载了他太多的美好梦想。

史铁生先生讲过:回忆故乡,并非乡土有多么伟大神奇,而是因为这种时候,它给人带来的是辽阔无边的好心情。张雄文的好心情也正是从乡土这里开始滋长起来。

儿童时代,时常去爷爷奶奶家玩耍,爷爷总是想留饭,可是无奈家里穷困,只有清汤寡水和像老人家嘴里的牙齿一般所剩无几的稀稀拉拉的粥。作者并不怪爷爷,因为他这时期总还能找到乐子。他总是请求姑姑带他去看乡村露天电影,而姑姑也总能满足他的愿望。这种精神上的满足,是他一辈子都不能忘怀的。回到家中,自家的饭食还是不错的。因为在母亲的精心打理下,米饭中总是多加了红薯。“红薯饭,兜根火,除却神仙便是我。”作者念念不忘红薯饭,不仅因为红薯填饱了他的肚子,还因为红薯让他在学校班级上出了“笑话”。吃红薯容易放屁,导致满教室里都升腾着作者的杰作,那几年同学们也没少被“熏陶”。

作者讲到了乡土上还有着一群特别值得礼赞的人,他们都是作家朝思“梦”想的。

首先是父母。父亲是这片土地中培育出精明能干的一员。他在煤矿上班,他的聪明能干,让他成了走出大山,吃上国家粮的人。尽管他读书不多,可他却通过自主学习,掌握了电工基础知识,因此在矿井里干的可是电工活。天上雷公,地上电工。父亲靠着头脑灵活才免去了挖煤和挑煤体力之苦。这成了村里人的骄傲,村里人有什么纠纷也总爱请父亲主持公道,进行调解。而母亲呢,她是个勤劳智慧的伟大女性。尽管她带着几个儿女在家里务农,但是她什么活都能干,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在父亲常年不在家情况下,她一个人独自把儿女们调教培养好,太不易了。

除了父母亲,作者还写到了在乡村小学教书的启蒙老师,虽然是民办,却相当负责。书教得好,剃头功夫也不赖。作者讲了这位老师最喜欢在班上读他的作文。这让作者特别自信,因此,在文学上有了更远大的梦想。而老师剃头呢,也是一丝不苟。不但价格便宜,而且手艺精湛。他称老师“虽是微末技艺,却是顶上功夫。”

儿时的伙伴“坛子”,从小一起游戏、一起读书、一起长大……在那些清贫的日子里,作者与“坛子”捉泥鳅,放炮仗,打四角板……过得有滋有味。“记得当年骑竹马,转眼已是白头翁。”光阴荏苒,岁序更替,作者对故土上的那人、那事、那景如同放电影似的历历在目。我们读着读着,仿佛依稀找回了自己的童真梦,也跟着作者在那片故园过了一把“童趣瘾”。

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后来啊,发现乡愁是一本厚厚的书,我们在书外头,故乡在书里头。《乡梦如丝》就是这样的一本厚厚的大书。让我们一拿起读就欲罢不能,始终沉醉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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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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