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28 16:21:0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8日讯(通讯员 阳玉华)4月25日,娄底蓝天工作群交办问题线索:娄星区金星路有人露天焚烧垃圾。接到交办后,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城南执法大队高度重视、快速响应,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发现一名老人正在焚烧垃圾,现场烟雾弥漫。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制止焚烧行为并迅速扑灭明火。

经询问核实,老人的女儿是该地段门店店主,因门店装修产生少量装修垃圾,老人便将人行道落叶与装修垃圾一并焚烧。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宣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在人口集中区域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该行为不仅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与身体健康,还极易引发火灾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此次快速处置与从严查处,既是城南执法大队严格高效落实上级交办任务的具体实践,也是常态化开展露天焚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力举措,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整治效果。
下一步,城南执法大队将严格对标上级工作部署,持续保持对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整治的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全域巡查、动态化管控、精准化执法,加密重点区域、时段、路段巡查频次,加大排查整治与执法处罚力度。同时,强化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市民普及露天焚烧的危害及相关法律规定,营造全民支持、参与、共治的环境整治氛围,全力守护辖区空气清新、环境整洁、安全有序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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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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