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8 14:42:57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吴雅萍 刘倩)辛辛苦苦录课、写讲义、磨课件,耗时多年打造的原创网课,刚火就被盗版翻录、网盘疯传、低价甩卖?近日,湘潭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投行考试培训课件著作权侵权案,精准认定盗版翻录、网络售卖等侵权行为,明确平台与店铺注册人的责任边界,为教育培训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典型参考。用一纸判决敲响警钟:盗版网课不是“赚快钱”的捷径,而是违法的“坑”!翻录、倒卖、出租店铺供侵权,全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原告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是“某行云课堂”的经营者,专门做保荐代表人考试培训。为了做出优质课程,团队耗时多年,精心编写了《法条注解》《真题集训》《应试指南》等培训资料,还拍摄了配套教学视频,每一份内容都凝聚着心血,并取得了作品登记证书,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受法律严格保护。
而被告谢某,却动起了“不劳而获”的歪心思,一套“低成本盗版”操作,直接把原创者的心血“薅秃”:
买正版→偷翻录:先花小钱买一套该公司的正版课程,随后偷偷翻录全部教学视频,还把配套的纸质资料扫描成电子版,做成盗版复制件;
租网店→低价卖:找到李某,租赁其注册的淘宝店铺,上架盗版课程链接,恶意压价——正版整套课程要上千元,而他的盗版只卖198-298元,用低价吸引考生;
建群→广扩散:搭建百度网盘群、微信群,用大黄蜂播放器有偿播放侵权课件,只要付费就能进群观看、下载;
拉人头→持续赚:组建数百人的考生交流群,在群里持续兜售盗版内容,误导大量考生以为是“低价内部资料”,变相扩大侵权范围。
该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自己的原创课程被如此肆无忌惮地盗版、倒卖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果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谢某等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谢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其将正版纸质书籍、视频数字化上传,形成侵权复制件,且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付费观看、下载,使公众可随时获取涉案作品,构成侵犯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双重侵权行为;淘宝店铺注册人李某,明知谢某要利用自己的店铺售卖盗版课程,仍然出借、出租店铺账号,未尽到监管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大黄蜂播放器运营方超时代公司:其仅提供视频加密与播放技术服务,无主观过错,且收到通知后及时封禁涉案账号,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谢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40000元:被告李某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网课视频、培训讲义、自编教材,只要是原创作品,都受著作权法保护。 不管是盗版翻录、网络售卖,还是出租店铺供他人侵权,只要触碰红线,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组稿:马志军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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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齐果
三审:周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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