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追“空气法”闹剧,认准印章管理真依据!︱生活有说“法”·金燕之谈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6-04-25 08:12:16

最近,法治圈出了个大乌龙,笑中带气的那种!外省一家基层法院发公告,引用了一部根本不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这事曝光直接炸锅,网友给它起了个名——“空气法”!

离谱的是,这不是孤例!全国几十家单位都曾照搬这部“假法规”!

今天,咱们抛开工作作风不谈,单说印章管理合法依据避免“空气法”带偏!

一、实物印章有核心依据

当前,管咱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实物印章的,有一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

不要光记名字,要记住重点:从刻章、用章到废章,每一步都有硬性规定!刻章必须去公安备案,用章必须审批,废章必须销毁!

另外,民政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有专项细化要求。

二、电子印章有“新规矩”!

随着数字化普及,去年《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正式上线,填补了电子印章管理的规范空白其中明确合法的电子印章,和实物印章法律效力一样!

三、伪造印章《刑法》追责!

万一有人非要铤而走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就是悬在头上的利剑刑法明确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构成犯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说个真实案例有个叫姜某帅的,4年间疯狂造假:48枚国家机关章、399枚公司章、25张假身份证,连武装部队印章都敢仿造,还造了一堆假证件、假房产证,净赚9万多元黑心钱。更猖狂的是,他帮人造假银行章,骗贷400多万;帮人造假企业章,套取银行信用贷;还帮人伪造房产手续,靠假章骗商业投资,全是违法勾当!法院依法判决主犯姜某帅有期徒刑9年,罚金9万!所有帮忙造假、用假章牟利的人,也全都判刑罚款!

金燕之谈:法治无小事,公章系公信一枚小小印章,承载着社会公信力,容不得敷衍草率形式主义期待专门的印章管理新法落地当下更要坚守法律底线,严谨审核每一份文件,较真每一条法律依据,坚决杜绝“空气法”闹剧再次发生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部分画面由AI辅助制作)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文曲、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洪涛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编: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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