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6-04-25 08:12:16
最近,法治圈出了个大乌龙,笑中带气的那种!外省一家基层法院发公告,引用了一部根本不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这事曝光后直接炸锅,网友给它起了个名——“空气法”!
离谱的是,这不是孤例!全国几十家单位都曾照搬这部“假法规”!
今天,咱们抛开工作作风不谈,单说印章管理合法依据,避免被“空气法”带偏!
一、实物印章有核心依据!
当前,管咱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实物印章的,有一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
不要光记名字,要记住重点:从刻章、用章到废章,每一步都有硬性规定!刻章必须去公安备案,用章必须审批,废章必须销毁!
另外,民政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有专项细化要求。
二、电子印章有“新规矩”!
随着数字化普及,去年《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正式上线,填补了电子印章管理的规范空白,其中明确合法的电子印章,和实物印章法律效力一样!
三、伪造印章《刑法》追责!
万一有人非要铤而走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就是悬在头上的“利剑”!《刑法》明确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构成犯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说个真实案例:有个叫姜某帅的,4年间疯狂造假:48枚国家机关章、399枚公司章、25张假身份证,连武装部队印章都敢仿造,还造了一堆假证件、假房产证,净赚9万多元黑心钱。更猖狂的是,他帮人造假银行章,骗贷400多万;帮人造假企业章,套取银行信用贷;还帮人伪造房产手续,靠假章骗商业投资,全是违法勾当!法院依法判决主犯姜某帅有期徒刑9年,罚金9万!所有帮忙造假、用假章牟利的人,也全都判刑罚款!
金燕之谈:法治无小事,公章系公信!一枚小小印章,承载着社会公信力,容不得敷衍草率与形式主义!期待专门的印章管理新法落地!当下更要坚守法律底线,严谨审核每一份文件,较真每一条法律依据,坚决杜绝“空气法”闹剧再次发生!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部分画面由AI辅助制作)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文曲、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洪涛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编: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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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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