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026年第一期)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24 08:47:19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震慑力,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一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

石门县福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6年1月9日,石门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石门县福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处理结果:该单位的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石门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壹万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安乡县某烟花爆竹经营部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6年2月6日,安乡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安乡县三岔河镇三多村十三组某烟花爆竹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部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储量300箱/300千克,经营场所内实际储存各类烟花爆竹共计657件/箱/盘,超出核定储量119%。

处理结果:该单位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安乡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澧县盐井孟某金商店烟花爆竹存放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限量案

基本案情:2026年2月27日,澧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澧县盐井孟某金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商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储量100箱/100千克,实际储存烟花爆竹共计259箱,折合总药量166.4千克,超出核定储量的66.4%。

处理结果:该商店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澧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商店作出罚款叁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责编:李杰

一审:李杰

二审:鲁融冰

三审:廖声田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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