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辉 杨玉圆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22 15:26:19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自今年7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食品的散装运输,须依法取得准运证,所用运输容器需逐一获得运输容器证明,方可开展相关运输业务。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容器运输自有产品的,无需办理准运证,但需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此次准运许可实行全程网上办理,许可系统预计5月上旬上线,经营者可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服务”栏目在线申请。系统上线前,经营者需提前准备申请材料、喷涂车辆标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许可受理、审核发放工作,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通告要求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查验制度,承运方严禁用专用容器装运非食品,运输全过程实行联单管理确保可追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运输秩序,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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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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