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芳 三湘都市报 2026-04-20 18:46:24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0日讯(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魏天宇)“利用‘假退货’的形式诈骗,很多人以为这是薅商家羊毛,实际上已经触碰法律底线,构成了犯罪。”4月20日,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通报了一起“假退货”诈骗案,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网店遭“假退货”,损失6000元
3月26日,在株洲市芦淞区某服装市场经营网店的刘女士,急匆匆赶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遭遇了网络恶意退款诈骗。刘女士告诉民警,自己在网络平台售卖服装,一名买家多次下单购买后提出退货申请,她同意了退款流程,可迟迟没有收到对方寄回的货物。刘女士仔细核查后才发现,对方提交的退货快递单号都是虚假的,而平台退款已经转入对方账户,直接损失6000元,立马报警求助。
被骗者提供的销售记录
“接到报警后,我们询问案件完整细节,同步逐一梳理涉案交易记录、退款凭证、物流信息等关键线索。”办案民警介绍,经过核查,快速锁定这是一起典型的恶意退款诈骗案件,嫌疑人张某在平台下单购买服装后,根本没有实际寄出退货商品,而是通过伪造虚假快递单号、制作虚假退货凭证的方式,欺骗平台和商家完成退货确认,从而非法骗取商家退款。
警方:别把违法当成“薅羊毛”
民警多方走访排查,固定犯罪证据,迅速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张某交代,今年1月初,她网购时偶然发现,通过“假退货”的方式能轻松骗取商家退款,一时贪念作祟动了歪心思。从1月至3月,多次使用同样的虚假退货手段对同一网店实施诈骗,直到被骗商家报警。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针对此类新型网络诈骗手法,警方提醒广大电商经营者,在日常网络经营中务必增强防范意识,在处理退货订单时,一定要严格核实物流信息,仔细查验快递单号的真实性、有效性,切勿大意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一旦遭遇恶意退款、虚假退货等诈骗行为,要第一时间保存好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物流信息等相关证据,立即报警求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警方也警示消费者,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恶意退款、虚假退货从来都不是“薅羊毛”,一旦涉案金额达到标准、情节严重,就会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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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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