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0 17:21:10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唐 祯)鲜美脆嫩的榨笋、香甜软糯的糍粑,酱香四溢的鸭肉……都是极具常德地方特色的美食。经营者们大多从小作坊起步,逐渐扩大规模直至建厂办企,实现自身财富的增值。随着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包装是销售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包装袋上“榨笋”“糍粑”“特产”等描述说明性文字却在不经意间成为让企业陷入纠纷的“盲区”。
2025年8月,津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某数字技术公司诉称:某食品公司产品包装上印刷的“糍”“粑”二字,源自其设计的某字体,某食品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该字体的行为侵犯了该公司对某字体的著作权。要求某食品公司停止使用该字体,并赔偿损失、支付相关费用共计10000元。据悉,某食品公司是某县返乡创业的正面典型,公司生产的糍粑香甜软糯,备受消费者好评。该公司不仅助力周边40余农户实现年均增收2万多元,还提供了近50个长期就业岗位,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经初步沟通,某食品公司对赔偿一事较为抵触,认为原告对两个字索赔10000元金额太高。考虑到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和护航企业经营的重要性,为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津市市人民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将该案委托给某食品公司所在县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员依托本土优势,先以“乡音乡情”为切入点,消除某食品公司的抵触情绪,促成其调解意向;然后通过“背对背”分别劝说,宣传先行调解耗时短、成本低等优势,释明若案件调解不成双方可能面临的风险,逐步缩小分歧;再综合考量案涉字体的独创性、知名度,某食品公司的主观过错等因素,结合某食品公司产品现有包装的库存情况,提出赔偿金额随字体续用期限长短而调整的“阶梯式”赔偿建议。最终,历时6天,双方在调解员的见证下,通过在线调解平台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某食品公司向某数字技术公司支付2000元,库存包装继续使用3个月。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涉及的侵权行为隐蔽性强、易忽视,被诉方多为市场经营主体,自行网络下载、超过试用期未支付使用费、委托的第三人造成侵权等均是可能导致企业陷入纠纷的原因。此类案件的赔偿金额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常让企业面临“一字千金”的索赔。案件的频发一方面体现了社会法治化让群众更加注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部分市场主体法治意识淡薄、组织架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一方面还需合理确定赔偿标准,警惕职业维权人让企业陷入循环诉讼的风险。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津市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运用先行调解机制,守好诉源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以数字赋能调解工作,用更加便民、高效、多元的解纷机制,为护航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增添动力。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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