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电动自行车推入滇池 警方回应来了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4-19 21:12:23

近日

一男子在昆明滇池边

竟将电动自行车扔进滇池

该行为被网友拍摄视频曝光后

引发关注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六甲派出所接到举报后

立即开展工作

经查

周某和女友到福保村游玩

在村口扫码租用了一辆

共享电动自行车

不料仅骑行10分钟左右

车辆突然断电

微信小程序也出现

卡顿、无法识别的情况

为一时泄愤

竟直接将共享电动自行车

扔进了滇池中

4月18日

周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面对法律的惩处

周某懊悔不已

为自己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公开致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共享电动自行车属于公共资源

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

需要帮助或反映情况

请通过官方客服、平台申诉

等正规渠道沟通处理

切勿因一时冲动

触碰法律底线!

责编:杨天朗

一审:姚懿轩

二审:彭彭

三审:唐婷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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