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医者的生物安全“第一课”——《生物安全法》进高校活动走进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6-04-17 16:13:19

大众卫生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7日讯(记者 王璐 通讯员 刘美佟 张亚娜)“医学高校培养的人才,将来要进入医疗机构或研究机构,在培养过程中可能直接接触到生物危害因子。在他们起步的时候就灌输生物安全法律的内容,让他们从一开始就受到严格规范的教育。”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主任技师、二级教授任碧琼这样说。4月17日上午,《生物安全法》进高校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走进第三站——湖南中医药大学,省、市卫生健康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与该校师生代表共400余人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张玉芬致欢迎词,指出生物安全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生命线”,只有守住生物安全底线,才能更好发掘中医药精华、推动科研创新。她强调,学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化《生物安全法》学习宣传,将其融入课堂、融入实验、融入日常。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处长李强在讲话中希望全体师生明生物安全之要义、践行生物安全之规范,将生物安全与中医药文化传播相结合,为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注入校园力量。

为什么生物安全要上升到法律层面?任碧琼教授一直致力于免疫分子调控与疾病研究方向,她在接受采访时解释道,生物因子是有生命的物体,具有生长发育、遗传等特性,“这些特性会导致一定的风险,对人民健康、对物种安全各方面都有影响”。

在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任碧琼介绍,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依据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设施规范与操作要求,并发布有病原微生物名录,明确哪些属于低风险、哪些属于高风险。她以新冠病毒为例说明:对高致病性微生物进行培养研究时,必须执行严格的备案报批制度,并符合实验室建设规范和人员准入要求。“如果不进行严格管控,一旦外溢,就是高浓度的病原体扩散,对人民群众健康会带来巨大危害。”她还提示,外来物种的随意放生同样属于生物安全问题,看似寻常的行为背后,可能对本土生物物种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

活动现场,学校师生带来舞蹈《杏林春暖》与原创情景剧《实验室“不速食”》,将法律条文与实验室场景相结合,让法治宣传更加贴近日常。长沙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科主任姚栋就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进行专题讲解,并与师生互动答疑。现场还通过展板、视频、有奖问答、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普及生物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学安全、人人懂安全”的氛围。

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朱丽辉、主任高立冬,省第二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及长沙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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