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攀林 2026-04-15 15:40:1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肖攀林)4月14日下午,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瑞平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绥宁县职业中专,为全校师生开展安全教育法治宣讲。本次活动聚焦校园日常安全隐患,围绕居家防卡防坠落、校园消防、防溺水、地震避险、防踩踏五大主题,传授实用自护自救技能,为学生安全成长筑牢坚实“防护盾”。
法治进校园。
宣讲中,检察长结合典型场景逐一讲解安全要点:提醒学生警惕居家狭小空间卡困与高空坠落风险,被卡勿慌乱挣扎,远离窗台、纱窗等高坠隐患;强调校园消防“禁火源、禁大功率电器、保通道畅通”,遇火弯腰捂鼻有序撤离,未成年人不擅自灭火;结合县域水域特点重申防溺水“六不准”,落水救援以呼救、远程施救为主,杜绝盲目下水或手拉手施救;指导地震时就近避险、有序撤离,护住头颈、不推挤不折返;讲解防踩踏自救技巧,摔倒蜷缩护胸护头,拥挤时双手交叉护胸保呼吸。
全体师生认真聆听法治讲座。
检察长寄语全体同学:安全是成长的底色,掌握安全知识与自救技能,就是给自己穿上最坚实的“防护盾”。希望同学们牢记安全知识,平安上学、健康成长。
下一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健全“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常态化开展法治与安全自护教育,以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平安成长。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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