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 2026-04-14 13:53:13
南县有人问:退休女教师户口不在本村,女教师及其丈夫是否可在农村取得承包地?
4月13日,南县农业农村局回应:这一问题,需按以下原则认定:一是要确定其是否属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要核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是否依法取得承包地。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可依法享有村集体相关合法权益;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不享有相关权益。若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未承包土地或承包地不足,可及时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待村民小组有可调整土地后再按程序予以分配。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责编:方兴
一审:方兴
二审:王文隆
三审:邹仪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