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14 11:37:1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4日讯(通讯员 左玲 蒋开炜)近日,大祥公安檀江派出所抓获一名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
4月3日,檀江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人非法使用个人支付宝、微信收款码帮助诈骗分子进行“洗钱”活动。檀江派出所迅速出击,抓获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王某。
经查,今年1月,王某在网上结识了一QQ昵称为“无”的网友,对方表示只要王某用个人支付宝、微信收款码帮忙收钱,就可以从中得到好处费。
见有利可图,王某答应下来。他在明知转入其收款码的资金均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使用自己的支付宝、微信收款码接收赃款,并将收取的资金转至对方指定的账户。
经查,1月至今,王某的支付宝收款107笔,共9710元;微信收款51笔,共5003元,王某从中获利一千余元。
经审讯,王某对自己将个人支付宝、微信收款码用于接收转移涉诈资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1.警惕“洗钱”陷阱:任何要求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社交账号的行为,都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
2.勿因小利触法网: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将自己实名办理的各类账户和通讯账号交由他人使用。一旦涉案,不仅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还会影响个人征信,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3.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以及各类网络支付账号,杜绝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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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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