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地笼、粘网捕鸟32只,一男子被拘役3个月!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14 08:10:1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4日讯( 龙菲)守护飞羽精灵,共绘生态画卷。在湖南省第45个“爱鸟周”活动期间,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野生鸟类保护案件,营造“践行生态理念、守护法治底线”的良好氛围。

基本案情

吴某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通过在鱼塘边放置地笼和架设粘网的方式,共捕获鸟类32只。经专业机构鉴定,分别为16只黑八哥、13只斑鸠、3只黑水鸡,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共计价值10400元。

经查,吴某使用的粘网、地笼均被认定为禁用狩猎工具。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被告人吴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犯非法狩猎罪,拘役三个月。

法官提醒

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自然平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任何非法捕鸟、毒鸟、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莫因一时贪念或无知而触犯法律的红线。

责编:杜立

一审:杜立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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