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柏威 2026-04-13 19:16:03
湖南日报4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杨叶芳 罗飞艳 夏纹文)一张求职者在不知情时被偷偷办理的电话卡,竟成为电信诈骗团伙骗取250万元的关键作案工具。近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这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审宣判,汤某某等4名被告人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25年7月中旬,长沙市民袁女士接到陌生来电,对方以租赁门面为由骗取信任后,又诱导其“投资黄金”,短短四天便被骗走250万元。警方追查发现,诈骗团伙使用的电话卡,源头竟指向一批求职者的办卡现场。
此前,一批求职者按用人单位要求,在长沙某地点集中办理银行卡。现场有银行工作人员正常办理开卡业务,通信代理店员工李某某、郑某某(另案处理)受老板汤某某指使,混入人群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推广数字人民币”为由,趁求职者配合银行办卡之际,让他们再次对着摄像头眨眼、点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每人额外办理了一张电话卡。短短两天,350多张电话卡被“偷”了出来。

这些电话卡经汤某某等人层层倒卖,形成灰色产业链,最终流向境外诈骗窝点。其中一张被偷办的电话卡,成为境外诈骗分子对袁女士实施诈骗的关键工具。
经查,汤某某等4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电话卡用于通讯传输等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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