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祖华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11 10:58:27
日前,慈利县有居民反映称,其在昌隆玉源钰石博览雕刻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导游带团购物,以4980元和1980元分别购买两件翡翠挂件,合计消费6960元。商家及导游虚假宣传为天然翡翠A货,诱导高价消费。事后经咨询确认价格严重虚高,要求退货退款无果。
4月10日, 记者从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中获悉,经与商家协商,因消费者购买商品已逾22个月,超过《张家界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规定》的“30日无理由退货”期限,商家不同意退款。根据相关规定,该局已终止调解,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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