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商被强执无财产法官拍卖“66666”靓号后其现身还钱

    2026-04-11 10:04:12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李志伟 唐亚良)近日,申请执行人罗某向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发去感谢信,以表达对该院创新“无所不执”的谢意。

罗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因二手车买卖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需支付购车款13.2万元及利息,张某并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一张网”办案系统查控未发现张某名下有任何存款、车辆、房产等常规可供执行财产,经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山东,也未查找到任何线索,案件难以继续推进。

就在执行法官返程前夜,在复盘全案线索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银行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进人执行法官的视线。“这个号码还挺特别,尾号是66666。”灵光一闪之间,执行法官找到了突破困局的解决办法:可以拍卖这个手机号码!一方面,一个市场流通性强的“靓号”,本身就具备一定经济价值,拍卖后可以偿还部分张某所欠款项;另一方面,张某长期从事二手车交易行业,该手机号码是张某联系生意人脉的重要纽带,依法拍卖此手机号码,或许能够促使张某主动现身。于是,执行法官对手机号码运营商送达法律文书,禁止该号码过户,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手机号码在司法拍卖平台上线,很快就引来大量关注,上线首日即有2人缴纳保证金报名。

手机号码上拍后,张某得知法院即将拍卖自己的手机号码,便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局,表示该手机号码对其发展、洽谈二手车业务非常重要,如果拍卖将会严重影响其核心业务,表示愿意偿还所有款项。张某遂在手机靓号挂网公示的第二天一次性偿还了全部款项,法院依法撤回拍卖,案件圆满执结。

法官说法

“无可供执行财产”是阻却执行的关键堵点。在本案中,法院始终秉持“无所不执”理念,主动跳出常规财产框架,不断拓宽执行覆盖面,将手机靓号纳入执行范围,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手机靓号作为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其使用权属于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性权益。对于手机靓号、游戏账号等民法典规定的网络虚拟财产,申请执行人如若在执行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持有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可及时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申请对其使用权进行拍卖。同时,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抱有“网络虚拟财产无法执行”的侥幸心理。

责编:雷孜研

一审:雷孜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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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何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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