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购车自燃纠纷获赠锦旗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10 17:15:2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0日讯通讯员 梁丽)“拖了一年多的烦心事,你们几天就给解决了!”4月10日,杨先生的父亲专程赶到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流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所,代身在外地的儿子送上锦旗。一起因车辆自燃引发的消费纠纷,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画上句号。

2024年3月,杨先生在娄底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小汽车,购车手续齐全,日常保养规范。不料2025年1月,车辆因发动机故障突发自燃。事故发生后,杨先生多次与保险公司、汽车销售公司协商索赔。保险公司按程序赔付了9.8万元,但杨先生的实际支出(含购置税、保险等)共12余万元,与保险赔付之间存在明显缺口,而汽车销售公司迟迟不愿承担责任。这一拖,就是一年多。

2026年3月25日,杨先生向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流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工作人员迅速介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汽车销售公司车辆在正常使用保养情况下发生自燃,销售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过耐心沟通和普法说理,双方于4月3日达成书面协议:汽车销售公司补足车辆损失与保险赔付之间的差额,并补偿往返交通费等损失共3.68万元,同时赠送6次车辆保养。

“真没想到钱全退回来了,还多给了补偿。”杨先生的父亲感慨道。这起拖了一年多的纠纷,短短几天就圆满解决。老百姓的事,有人管、管到底,群众才能放心消费,日子才能过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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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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