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人民法院:房屋漏水起纠纷 法官调解挽邻情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10 11:28:04

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李鹏程

近日,邵阳县人民法院塘田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房东、承租人、楼下住户从互相推诿、争执不休,到放下情绪、握手言和,一场剑拔弩张的邻里矛盾,在法官用心调解下温情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起因

房东刘某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吴某使用。近期,该出租屋因水管老化加之日常维护不当发生漏水,导致楼下住户向某家中墙面、地板被泡,家具家电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向某多次与刘某、吴某协商赔偿未果。房东刘某认为房屋已出租,漏水责任应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吴某则称漏水系房屋设施老化所致,与自己无关。双方互相推诿,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向某无奈诉至法院。

用心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法官明白,这类邻里纠纷,关键在损失如何认定。如果走司法鉴定程序,不仅要多花一笔鉴定费,办案周期也会拉长,还会增加各方诉累,本就有隔阂的双方矛盾也只会更深。于是,刘法官组织三人一同到受损房屋现场查看。

站在浸水的墙面、变形的地板、受损的家电前,原本情绪激动的原被告渐渐平静下来。刘法官没有急着定责,而是先让向某细数损失、倾诉委屈,再听刘某、吴某说明情况、表达想法,让双方把心里话都讲出来,把怨气先消一消。

待大家心平气和后,刘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耐心释法明理:房东刘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义务保障出租房屋设施完好,未尽到维修养护义务,对漏水存在过错;承租人吴某作为实际使用人,未对房屋尽到合理的注意和维护义务,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法官温和地提醒大家:“远亲不如近邻,如果执意走诉讼程序,不仅要花鉴定费、诉讼费,还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邻里感情也生疏了,远不如协商和解来得实在。”

握手言和

一番推心置腹的劝说,让刘某和吴某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也让向某感受到法官的用心。最终,三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刘某、吴某各自赔偿向某财产损失2.5万元,一次性了结此次纠纷。协议达成后,二人当场将赔偿款交付给向某。悬了许久的问题终于解决,向某露出了笑容,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一纸判决,能定分止争;一次调解,则修复关系。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塘田市法庭践行司法为民、推行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缩影。法庭立足基层实际,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调解贯穿办案全过程,用柔性司法化解矛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守护了邻里和谐,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下一步,塘田市法庭将继续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现代化审判理念,以“如我在诉”意识,用更接地气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期待,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

责编:陈方

一审:陈方

二审:汤世明

三审:王超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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