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0 11:09:2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郭亚碧)近日,津市法院判赔了一起销售假冒“美的”品牌电磁炉商标侵权案,该案的判决体现了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司法担当。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覆盖了智能家居、楼宇科技、工业技术、机器人与自动化和数字化创新业务五大业务板块。经美的公司调查发现,在李某经营的“某家用电器经营部”网络店铺中,在店铺名称、商品名称、宣传图片、产品实物等多处,大量使用了与美的公司的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进行电磁炉、电饭煲等产品的销售。美的公司为维护自身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将李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美的公司依法取得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其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李某未经许可在产品中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易导致普通消费者对其产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为该商品是由美的公司生产或与之存在一定关联。李某的销售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美的公司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查验产品防伪标识,保留购货发票等凭证,在购买电磁炉等电器时需提高警惕,不可盲目追求低价产品,以防购买到劣质产品威胁自身安全。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诚信是经营立足之本,“傍名牌”看似来钱快,实则民事赔偿、乃至刑事责任等风险重重,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组稿:马志军
责编:艾京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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