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 严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07 16:43:0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杨玉圆)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要求全省肉类产品生产者、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遵守“十个严格、十个严禁”规定。

告诫书要求,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持证经营,严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肉类产品。同时,要严格人员健康管理,严禁无证上岗、违规上岗。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员不得上岗。

在生产过程管控方面,告诫书强调,严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及非法添加,不得以其他畜禽产品为原料生产假冒牛羊肉类产品。严格检验检测管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不得出厂销售,严禁伪造、篡改检验数据或报告。产品标签标识必须真实准确,严禁虚假标注、伪造产地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此外,告诫书还对经营行为、贮存运输、网络销售信息公示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严禁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严禁使用“生鲜灯”等违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严禁违规操作、交叉污染,严禁生熟混放、违规解冻、超温超期贮存;严禁线上宣传与实际不符,严禁虚假宣传、隐瞒产品真实属性及原料成分等关键信息。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制度空转、弄虚作假。要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和全程追溯体系,严禁伪造管理记录、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隐患隐瞒不报。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与抽检监测,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也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内部知情人员监督举报,对提供关键证据、协助查处重大案件的举报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发现违法线索请保留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杨玉圆 李成辉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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