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菁菁 周海峰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07 10:04:07
编者按:
法治阳光照进武陵山水,普法春风润泽湘西大地。新湖南客户端湘西频道全新推出《举案说法》专栏,选取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用生动故事诠释法律条文,以鲜活案例传递法治温度。在这里,您能看到:一桩桩真实案件如何彰显司法公正,一个个身边故事怎样阐释法治理念。我们期待通过这种“接地气”的普法方式,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可知可感,让严肃的法治精神融入百姓生活,为法治湘西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栏目以“普法惠民”为宗旨,采用三部分解读模式:“基本案情”用叙事体还原侦破过程,揭露犯罪手法;“专家点评”由办案民警或法学专家解析战术难点与防范要点,诠释法治精神;“核心法条”精准标注量刑依据,让法律可知可感。
本期聚焦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起离奇遗产纠纷案:一位离休干部的保姆张某,两次入职后迅速“转正”为妻子,在老人去世后掌控近百万元财产,谎称无存款并擅自转移资金。张某手持两份遗嘱企图独吞遗产,却被法院认定形式不合法、双双无效。
【基本案情】
1 初入罗家
2009年,张某提着行李走进罗家大门,身份是保姆。
手脚麻利,照顾罗老爷子也是十分尽心,罗家上下起初还挺满意。可谁也没想到,这不到半年,她就悄悄把目光从家务活上移开,瞄向了户口本。
罗老爷子是离休干部,张某想跟他领证结婚,以后能拿下“遗孀补贴”,后半辈子直接上岸。

罗家子女看着和自己父亲年龄相差三十来岁的张某,当场炸了:“不行!”
这一局,张某铩羽而归,离开罗家。
2 卷土重来
时间一晃到了2014年。
也不知罗家当初是怎么想的,兜兜转转,又把张某请了回来。大概是老爷子身边确实缺人照顾,子女们又各有各的忙,想着“老熟人总比外人强”。
可这回,张某明显长了心眼,从进门到跟罗老爷子领证,前后不到半个月!罗家子女还没反应过来,“张阿姨”已经变成了“张继母”。
这速度,别说商量了,连个缓冲的余地都没给。
3 人走,钱也“走”
2022年,罗老爷子去世。
去世后,子女们就发现了一件蹊跷事:父亲生前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少说也有近百万,可张某摊开两手,问就是“没有”。
这边话音未落,那边一查账:好家伙,三万元已经提前被悄悄转走,张某连声招呼都没打。
子女们这下坐不住了。
协商?谈了好几轮,张某态度就一个字:没门。
罗家子女不再忍,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遗产,并且张某一分继承份额都别想拿!

4 两份遗嘱,双双“翻车”
就在官司打得火热时,张某不急不慢拿出两张“王牌”,一张自书遗嘱,一张打印遗嘱,上面还端端正正签着两位证明人的名字。
张某胸有成竹告诉罗家:“白纸黑字写着呢,遗产全归我。”
这架势,摆明了是要独吞全部家产。
然而法庭之上,法官接过遗嘱,逐字逐句仔细审查,脸色渐渐严肃起来——
第一份遗嘱属于自书遗嘱。该份遗嘱仅写明年份,没有注明书写具体的月份、日期,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该份遗嘱因签署日期不全应为无效遗嘱。
第二份遗嘱属于打印遗嘱。民法典明确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可张某拿出的这份,第一页没有被继承人、见证人的签字和标注年月日,不符合打印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

两份遗嘱,看着挺像那么回事,实则经不起推敲。法院最终认定:两份遗嘱均因形式不合法,无效!
从保姆到继母,从卷款到亮遗嘱,张某步步为营,盘算得精细。到头来,百万遗产独吞失败,两份遗嘱全被否掉。最终,法院按法定继承判决,张某需向罗某子女支付相应遗产款项。
【专家点评】
湖南金州(湘西)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桂菊:本案核心是遗嘱效力和遗产分配问题。遗嘱生效需满足法定形式,手写遗嘱需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需每一页有遗嘱人、见证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缺一不可。张某虽为罗某配偶,属第一顺位继承人,但企图隐匿、转移遗产,虽不丧失继承权,但法院会依法保障其他继承人合法权益。同时,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一半归配偶,剩余部分才作为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不可混淆夫妻财产与遗产范围。
随着民法典的改变,对遗嘱和公证的要求更加严格,稍有不慎就可能“踩雷”。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财产分配,还是涉及权利义务的重大变动,建议当事人选择专业、严谨的机构进行审查把关,以免发生公证失效或遗嘱效力等相关财产变动的协议无效的情形。
【核心法条】
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合法有效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3.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遗产由其共同继承。
4.关于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遗嘱的效力顺序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如果同时存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的遗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果存在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本期文案整理: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菁菁 通讯员 周海峰
下期将剖析《警惕陷阱,规范使用商家经营账户》,欢迎关注,更期待您提供身边的普法线索,投稿邮箱:hnrbxxfs@163.com。法治社会的阳光,需要每个人来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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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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