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医保却冒用哥哥身份住院,男子骗保5.4万余元获刑

  三湘都市报   2026-04-03 21:16:56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李真)男子身患重病却未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冒用哥哥的身份信息住院治疗,数月内骗取医保基金5.4万余元。近日,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医保骗保案,男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法官提醒,使用他人医保卡、用家人身份住院报销等行为都已触犯法律。

庭审现场 通讯员供图​

男子骗取医保基金5.4万余元获刑

邓某是一名尿毒症患者,长期需要透析治疗,医疗负担沉重。因未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他没有选择通过正规渠道补缴医保或寻求社会救助,而是打起了哥哥的主意,冒用哥哥的身份信息住院治疗,以此骗取医保基金。

泸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邓某为报销自身尿毒症等疾病的治疗费用,在2025年3月至11月期间,冒用其哥哥的身份,先后多次前往医院门诊就诊、住院治疗,并使用其哥哥身份信息报销医疗费用,共计骗取医保基金5.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身份报销医疗费用,共计骗取医保基金5.4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邓某身患严重疾病,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骗取医保基金损害其他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被告人邓某,你身患重病,本应得到同情和帮助,但这不是你骗取医保基金的理由。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每一分都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你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利益,也损害了其他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希望你深刻反思、真诚悔过,珍惜法律给予的缓刑机会,安心治疗、遵纪守法,用实际行动弥补犯下的过错。”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杨金志对被告人邓某语重心长地送上“法官寄语”。邓某听后连连点头,表示一定吸取教训、积极改造,今后绝不再犯。

法官介绍,医保基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任何企图侵占、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都是对国家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本案中,被告人邓某虽然身患重病,但这并不能成为其违法犯罪的借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将受到应有的制裁。同时,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邓某的身体状况、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适用缓刑,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司法的人文关怀。

法官提醒,医保卡是参保人员的身份凭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购药、骗取医保基金,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构成犯罪。按时参保,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缴纳医保或面临医疗困难,应通过合法渠道寻求帮助,切莫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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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虢灿

二审:黄娟

三审:彭治国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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