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03 15:16:3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3日讯(通讯员 肖攀林)青山埋忠骨,史册载功勋。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4月3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县革命烈士纪念园开展“追寻·2026·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超带领检察干警参加活动。

上午10时许,革命烈士纪念园内松柏苍翠、气氛庄严肃穆。检察干警身着检察制服,精神抖擞、列队整齐,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步入园区,在巍峨矗立的革命烈士纪念碑前肃立静候。
活动伊始,杨超代表活动单位致辞,字字句句饱含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与追思。致辞结束后,四家单位代表依次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花篮缎带镌写着对英烈的崇高敬意,全体人员肃立注目、心怀缅怀。随后,全体人员面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深深三鞠躬,以朴素而庄重的方式,向英勇献身的革命先烈致以最深切的哀悼与最崇高的敬意。最后,大家依次缓步走向纪念碑,将手中鲜花轻轻摆放于碑前,以鲜花寄哀思,寄托对英烈的无限缅怀之情。
追思过往,是为了更好地勇毅前行。活动结束后,杨超表示,革命先烈以鲜血和生命铸就不朽丰碑,换来了今日的山河无恙、国泰民安。作为新时代检察人,要永远铭记英烈事迹、传承英烈精神,把对英烈的崇敬之情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坚守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务实的工作作风,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

近年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红色资源保护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检察职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创新构建“红色资源+古树名木”双保护工作格局,通过精准监督、协同履职,切实推动解决红色资源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以坚实法治力量捍卫英烈荣光、守护红色根脉。

下一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红色资源保护协同监督机制,加大对英烈纪念设施、红色文化遗址的司法保护力度,推动红色资源实现依法保护、规范管理、长效利用,让英烈精神在法治守护下薪火相传、永放光芒,为县域高质量发展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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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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