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6-04-02 16:01:17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董贵方 田渊)为深入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生动展现法官在审判执行中的思考与担当,凤凰县人民法院聚焦一线法官讲述她们在审理复杂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创新执行方式中的真实办案经历,通过个案中的法理辨析、情理交融与实质解纷,呈现司法在化解矛盾、保障权益、促进发展中的专业智慧与人文温度。今天,一起听听凤凰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董贵方法官办案故事。

识别:程序不是障碍,是权利保障的护栏
作为扎根审判一线的法官,董贵方始终认为,司法公正离不开程序规范,司法温度藏在每一次诉求回应中。近期,董贵方承办了一起用工主体责任纠纷案件,掩卷之余,所思所感,已远超个案本身,关乎程序的价值,更关乎正义如何抵达。
原告系一名电工,在某工程项目作业时被电线杆压倒致伤,该项目由被告某公司承包,原告遂诉至凤凰法院,主张被告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材料摆在案头,诉求直接,似乎可以很快进入实体审理。然而,在审查案由与管辖时,董贵方发现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将“承包人、被挂靠人用工主体责任纠纷”纳入“劳动争议”范畴,此类纠纷需严格遵循“一裁两审”程序,即先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方可起诉。
忽略这个程序问题,直接审理,似乎能更快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但这“快”,是真正的快吗?如果绕开仲裁直接判决,程序上的根本缺陷将使一切实体努力付诸东流,当事人最终可能面临被驳回起诉、从头再来的困境,维权周期反而更长,信任也会在程序的反复中消磨。因此,董贵方联系了原告,这不是“推诿”,这是必须为他踩下的第一脚“刹车”,是为了让他的维权列车始终行驶在正确的轨道上。
释明:法官是“翻译者”,让法理接通人心
与当事人沟通时,董贵方清晰地感受到他的困惑与焦虑。“法官,我的伤还在这里,为什么不能直接告?”他的疑问,朴素而直接。这时候,简单的“依法告知”远远不够。董贵方尝试为他,也为自己厘清这变化背后的逻辑:
“师傅,这不是法院在设卡。劳动仲裁,就像是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快速通道’,处理起来更高效。法律把这个程序放在前面,也是希望尽可能快节省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法院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我们会在此基础上进行更深层次的审查和裁判。”
从他逐渐舒展的眉头,董贵方看到了沟通的价值。法官的职责,不仅是做出判决,更是要当好法律的“翻译者”和程序的“导引员”。
延伸:个案了结非终点,推动共识方为治本
一个案件的程序问题解决了,但如何让同类纠纷的解决更顺畅?这起案件暴露的,不仅是当事人对程序的不了解,更是司法与仲裁两个系统间需要进一步夯实的衔接基础。
为此,董贵方主动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了沟通,分享了本案中遇到的典型情况和对新规的理解。探讨如何在“用工主体责任”的认定标准、赔偿项目计算等实体问题上,增进共识,努力实现“裁审一致”。这是从“解决一个案子”到“解决好一类事”的必然延伸。
【法官办案心得】
在司法实践中,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同样关乎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本案中,案由的调整看似是程序上的变化,实则反映了劳动争议领域专业化、精细化治理的制度逻辑。
作为一线法官,在办案中不能止步于“依法裁判”,更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既要严格遵循“一裁两审”等法定程序,更要贴合群众维权的实际需求,换位思考,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让程序执行既合规严谨,又充满温度,才能真正实现“法治为民”的价值追求。
守住程序的底线,就是守住正义的起点,这条路,是程序之路,更是通往民心的正义之路。
组稿:李颖
责编: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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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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