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6-04-02 12:55:39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赵彩云 刘泽佳)“不用一趟趟跑法院,也不用等开庭,法院帮我们和银行谈好了分期还款,还减免了一部分罚息。这样既能慢慢还钱,又能保住征信,真真切切解决了我们的当务之急!”在岳塘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一位当事人签完调解协议后,紧紧握住调解员的手激动地说道。这一幕,正是岳塘法院运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高效化解批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真实缩影。
最近,岳塘法院受理了一批某银行湘潭分行起诉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缘由多为借款人经济状况突发变化,无力偿还房贷。该类案件案由相同、案情相似,虽然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但涉诉讼主体数量多、诉求集中。倘若逐个立案、开庭审理,不仅要占用大量司法成本,也容易让本就经济条件困难的当事人雪上加霜、徒增负担。为此,岳塘法院及时启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模式,按照“审理一案、化解一片、治理一类”的思路,精准破解类案办理难题,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示范诉讼树标杆 裁判尺度更明晰
“同案由的案子,结果会不会不一样?”“我们之前逾期利息和其他金额到底应当怎么算?”这是不少借款人在收到被银行起诉通知后最关心的问题。为了消除大家的顾虑,树立裁判标杆,岳塘法院从32起批量案件中,选取宋某案作为典型示范案例。
2020年4月,宋某购房时与银行签订了40余万元的抵押贷款合同,后来因收入降低无法按期还款,构成违约。承办法官在审理中查明,该处房屋系宋某家庭的核心安居资产,一旦被处置,宋某及其家属很可能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
承办法官始终坚持“依法裁判、兼顾民生”,在查清事实后,作出了一份既坚守金融安全底线、恪守证据裁判规则,又保障当事人民生福祉的示范判决:一方面依法定责,筑牢金融安全底线:确认抵押贷款合同提前到期,判令宋某偿还本金4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确认银行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维护金融债权与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审慎裁量,平等保护双方权益:对银行主张的律师费,因证据不足依法驳回,彰显证据裁判规则与诉讼权利平等保护理念。
这起案件的审理,为整批案件树立起了清晰的“裁判尺度”,也起到了参照作用,让银行和借款人能够预判司法态度,更易在“合同提前到期、本金利息清偿、抵押权保障、证据不足诉求不予支持”等核心问题上达成共识,为批量化解此类纠纷奠定了基础。
筛子分层巧过滤 批量调解更高效
“这次判决如同一座灯塔,一下子照亮了批量化解的道路。”法官介绍说。在该案判决的示范引领下,法院构建起“筛子式”分层调解机制,将该批量纠纷筛选过滤、精准分流,实现“简案快调、繁案精调”。
向当事人释明示范诉讼要点,引导银行和借款人自行协商,争议较小的案件快速解决。邀请特邀调解员介入,用专业知识向双方讲清法律与利益平衡。例如:当事人杨某原本对还款金额争议较大,调解员拿出宋某案例的处理结果,详细计算利息构成,并与其沟通后,他当场认可了调解方案,与银行达成一致意见。
对案情复杂、分歧较大的案件,调解员逐一调解,“一人一策”制定个性化方案。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与银行协商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部分利息费用,既保障银行债权,也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缓冲时间。
刚柔并济有温度 多方共赢显担当
“以前总觉得法院很严肃,来了之后才了解到他们调解案子是真的为我们着想!”一位借款人的话,道出了很多当事人的感受。岳塘法院这套“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的核心,就是用刚性裁判定规矩,用柔性调解暖人心,从而实现了借款人减压、银行顺利收贷、法院提升效率的多方共赢,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
截至目前,32件批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已有23件通过先行调解成功化解,调解成功率达71.9%,平均化解周期仅7天,比传统审理模式缩短时间75%以上,实现高效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岳塘法院将继续总结完善“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经验,在金融、物业、劳动争议等多发领域持续推广,不断优化流程、提升效能,努力打造批量纠纷化解的“岳塘样本”,用司法力量守护金融安全防线和民生底线,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司法保障。
组稿:马志军
责编: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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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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