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行动 | 市政道路刚竣工就断裂起拱 业主单位说“材料问题” 建设单位不愿回应

方兴     2026-04-02 12:05:29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益阳市大通湖区映湖西路一段长约1公里的市政道路,竣工不久还未验收,路面就出现大面积断裂和拱起。330日起,网络开始疯传此事。331日,记者前往事发现场进行采访调查。

从环城路至文化路段的映湖西路,全长约1公里。该路段业主单位为益阳市大通湖区村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国有独资益阳大通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据了解,映湖西路由怀化的智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886.8493万元。截至202510月,全路段均铺设完沥青。

映湖西路东段和西段500米分别是大通湖农场五分场的水田和耕地。附近居民彭爹告诉记者,去年7月份,他们在这段路上散步时发现路面大面积的断裂和拱起。“这一块拱起来(施工方)就修这一块,那一块拱起来(施工方)又修那一块。”他说,“这里的基础不仅是沙的,而且还是流沙的底子”但施工方似乎不了解湖区地下的特点,用卵石简单筑基后,就铺水稳层和沥青层,周围的居民觉得这样做不够牢靠。居民许爹说,附近某广场建设时也发现个别地基段是流沙,用钢板做成围笼下沉固定地基才完成正常施工。

有网友质疑施工方偷工减料,未碾压密实导致升温开裂起拱。331日,记者在映湖西路看到,多台挖机正在路面作业,铲除沥青层。沥青层不厚,由于身边无尺子,记者顺手掏出一个棒棒糖对比了一下厚度,后发现沥青层厚约78公分。沥青层下是水稳层,在未铲除沥青层的路段露出的水稳层,可见非凝固状态。

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说,城区道路竣工交付前,应由业主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测、住建局质监站等多个机构和部门共同现场验收,然后才完成交付。但这段路一直未验收,谈不上交付使用,还由建设方管理。作为主管部门的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道路致病原因”无法做出回应,要记者去问业主单位。

记者随后找到村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曦。沈曦说,已经聘请了多家第三方鉴定公司到现场看情况,目前初步结论是:材料供应商在供给水稳层材料中,掺入过量的磷石膏所致。磷石膏遇水会膨胀,导致路面起拱。

材料由施工方采购,超量的磷石膏掺入水稳层材料中,智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映湖西路项目部为何未及时发现?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和发短信给该公司负责人岳某,对方回复“住建厅在处理”“我们回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处理结果办”后,不再作任何回应。

有不愿具名的学者表示,道路建设质量事关交通安全,幸亏还未验收交付使用,未发生在高等级公路上,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并呼吁我省建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黑名单制度。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责编:方兴

一审:方兴

二审:邹仪

三审:贺佳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