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调解化纠纷 “枫桥经验”润乡风

    2026-04-01 16:23:1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怡真)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3月26日,资兴法院黄草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滁口镇政府设立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并成功调解一起涉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该案因工程款项结算问题引发,双方矛盾较为突出。鉴于案件涉及基层自治组织,若处理不当,不仅影响村集体声誉,更可能对乡村建设进程造成阻碍。为从源头实质化解纠纷,黄草法庭将庭审现场打造成法治课堂,并将调解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

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精准把握双方争议焦点,从法理、情理、乡村和谐发展等多维度耐心释法析理。通过“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为这起涉基层自治组织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资兴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生动缩影。该院以“巡回审判+就地调解”模式,既依法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规范村级工程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法律指引,切实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组稿: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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