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千千结

杨官婧 张爵     2026-04-01 10:37:15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杨官婧 张爵

四月的龙山县茨岩塘镇半寨村,春意正浓,山间薄雾轻绕。大棚内的烤烟苗长势健壮,村民们抢抓农时起垄覆膜,为即将移栽大田做好准备。村干部们趁着春耕关键期,穿梭在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反复叮嘱村民看管好自家畜禽,谨防啃食损毁农作物,化解邻里矛盾于未然。

这份贴心的靠前宣传,正源自去年夏天的一起纠纷调解。去年6月,烤烟进入生长旺期,村民彭某与徐某,就因畜禽管护疏忽,引发了一场财产损害赔偿矛盾。

彭某家中饲养的羊群不慎跑出围栏,窜入徐某的烤烟地,啃食损毁长势正旺的烤烟植株100株。此时烤烟已进入田间生长关键阶段,直接影响后期产量与收益,徐某眼看劳作成果受损,心疼不已,当即找到彭某协商赔偿,提出按每株10元的标准进行赔付。彭某对羊群损毁作物的事实并无异议,也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却认为对方提出的标准过高,只同意按每株5元赔付。双方就赔偿金额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几番争执下来,矛盾不断升级,邻里气氛顿时变得紧张。

“当时两人在田埂上争得面红耳赤,话越说越冲,再僵持下去,很容易让小矛盾升级成大纠纷。”半寨村党支部书记张贤才回忆说,得知情况的第一时间,他便和村辅警彭德印放下手头工作,火速赶赴现场。

抵达现场后,两人没有急于评判是非、划分责任,而是先将情绪激动的双方分开,耐心安抚情绪,引导双方冷静沟通。随后,二人分工协作,实地开展调解工作:张贤才从邻里乡情入手,分别与双方谈心谈话,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彼此的难处;彭德印则结合民法典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相关规定,以及农村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情理规矩,现场厘清责任边界,核算合理损失,明晰饲养人应当承担的管护义务与赔偿责任。

“我们不是来评谁对谁错,是来帮大家找个都能接受、不伤和气的解决办法,大家都是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和为贵才是长久之计。”调解现场,两人以法为据、以情动人,既充分体谅徐某的作物损失,也兼顾彭某的实际情况,一遍遍耐心劝解,逐步拉近双方的心理预期,打消双方的抵触情绪。

经过现场多轮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彭某按照每株7元的标准,向徐某赔偿烤烟损失共计700元。在村干部的全程见证下,彭某当场通过手机转账,一次性付清了全部赔偿款,徐某也当场表示谅解,不再就此事追究。一场剑拔弩张的损害赔偿纠纷,最终在田间地头就地化解,两家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半寨村人民调解工作的生动缩影。近年来,半寨村传承红色老区的群众工作传统,把全体村干部纳入调解员队伍,建立“早排查、早介入、早化解”机制。村民有了矛盾,村干部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调解、第一时间回访。去年以来,全村13起矛盾纠纷全部化解在村内,成功率100%,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如今走在半寨村,邻里招呼声里透着和气,田埂地头的纠纷少了,互帮互助的事多了。一卷卷规范的调解档案,记录下的不仅是一桩桩纠纷的了结,更是一方方乡土的安宁。

“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风险消除在村头,这就是我们半寨村的‘平安密码’。”张贤才笑着说,眼里映着青山和炊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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