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01 08:42:19
湖南日报4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杨玉圆 黎迅)《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向全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布告诫函,围绕管理体系建设、入网资质审查、信息公示标识、食安风险管控、违法行为处置等关键环节提出刚性要求,严格
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对实际运营机构的管理。平台应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培训考核,建立健全并实施入网商户审查登记、抽查监测、风险管控、违法行为处置、实际运营机构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平台应明确设立或委托实际运营机构的工作职责并对其进行管理、督促,确保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严审入网资质,坚决清退“幽灵外卖”。平台应对入网商户开展实名登记、资质核验与信息更新,应当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实质性审查,确保实际经营地址、证照信息与许可一致。严禁无实体门店、套证假证、异地经营商户上线经营。平台需每年1月、7月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入网商户资质信息,同步向商户宣贯新规要求,压实责任传导。
规范信息公示,无堂食、明厨亮灶须“亮标”。平台要督促商户在主页面显著位置真实公示证照、门店实景、经营地址,网店名称须与实体店招牌一致。对专营外卖、不提供堂食的商户,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无堂食”标识;按商户“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实情况,在店铺主页设置链接标识、在列表页标注“有/无明厨亮灶”。订单信息须完整记录并保存不少于三年。
强化风险管控,拓宽骑手监督渠道。平台应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通过技术监测、实时巡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风险识别、提示警示、自查自纠。定期对入网商户进行实地抽查,对无堂食、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的入网商户重点抽查。鼓励建立外卖骑手参与监督激励机制,发挥“最后一公里”监督作用。
强化违法处置,配合部门监管。平台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及时采取警示、搜索降权、限制流量、暂停服务、关闭店铺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对经营资质虚假、线上线下不一致的“幽灵外卖”,必须立即停止平台服务,强制下线。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平台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切实守护消费者外卖饮食安全。
杨玉圆 李成辉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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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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