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盼盼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31 19:38:48
湖南日报3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胡盼盼 通讯员 张志兵 李想)一对夫妻,种100亩左右双季稻,一年纯收益约10万元。这套“夫妻档”种粮路子,在岳阳等地闯出了名堂,如今要在全省推广。近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引导发展“211”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完善农业经营体系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促进我省粮食生产水平再提升。
适度规模,要求不贪大求全。《措施》提出要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引导机制,重点引导土地就近流转,在山丘区发展50至80亩、平湖区发展100至150亩的粮食种植面积适度规模经营农户。推广“211”等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吸引农民积极参与种粮,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对于超大规模主体,探索推行“158”分片管理等模式,实现1个劳动力、管理500亩水田,年收入8万元以上。
在主体培育上,《措施》提出要开展“四引双提”行动。引导农户及返乡人员创办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普通成员创办家庭农场,引导超大规模主体进行“科学健身”,提升产量效益和综合效益。鼓励县级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探索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效能和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措施》提出要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股份合作、自主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为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生产、劳务、技术、物流、土地流转等居间服务。将带动农户数直接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挂钩,探索推广“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模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
《措施》拿出了真金白银的支持。对联结带动和服务“211”等家庭经营户和小农户数量较多的中心,按服务面积数量给予服务补贴支持。将山丘区50至80亩、平湖区100至150亩左右经营规模的家庭农场和农户,视同为小规模经营户,按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政策予以补助。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奖补扶持力度,每年支持联结带动一定数量适度经营规模家庭农场和农户的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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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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