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慧 2026-03-31 17:42:07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舒慧)为了让孩子能进入优质学校就读,不少家长不惜耗费重金、四处奔走,这份急切的心情,却被不法分子盯上,成为实施诈骗的可乘之机。
2023年2月初,林某经其姐姐介绍,结识了自称拥有“特殊渠道”的喻某。得知林某有让孩子就读长沙名校的迫切诉求后,喻某立刻编造自己人脉广泛、认识相关部门领导“王处长”的谎言,承诺能顺利为其孩子办理入学手续。一番花言巧语,让急于求成的林某渐渐放下了戒心,对喻某的承诺深信不疑。
从2023年2月至5月,喻某以办理入学需疏通关系、缴纳相关费用为由,通过多种方式接连骗取林某财物。2月3日,在长沙市芙蓉区某餐厅内,喻某当面收取林某现金7万元;2月17日,为进一步获取林某的信任,他伪造了与“王处长”的微信聊天截图,再次以办理入学为名,骗取林某2万元。
然而,两年过去了,喻某承诺的入学事宜始终未能兑现。不仅如此,他还在2025年3月1日、5月16日,以入学手续办理进入关键阶段、需追加相关费用为由,分两次向林某索要共计1万元。
直到孩子入学的希望彻底落空,林某多次向喻某索要被骗款项无果后,才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前喻某已归还林某部分款项,仍有45700元诈骗所得未退还。2025年10月29日,喻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11月5日,喻某家属主动代其赔偿了林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林某的谅解。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帮助他人子女办理入学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457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到喻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已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法定和酌定从宽处罚情节,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喻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机关提醒:学生入学均有严格政策规定与法定程序,不存在“花钱买名额”“托关系走后门”的违规捷径。广大家长切勿轻信“内部渠道”“熟人办事”等虚假承诺,切勿支付“打点费”“疏通费”“指标费”,谨防财产权益受损。如遇此类诈骗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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