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澄清正名激发干部担当活力

    2026-03-31 11:36:1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覃淇 何春)“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放下了压在心头的重担,给了我努力工作的决心和底气。”近日,永顺县某镇纪委书记彭某某在收到正名函后表示。

此前,永顺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彭某某不正确履职、威胁群众的信访举报,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台账、多方谈话取证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最终认定举报内容均不属实。为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启动澄清正名机制,发函当面为彭某某进行澄清。

近年来,永顺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将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出台《关于查处不实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澄清正名的范围、重点、方法、程序进行细化,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研判、核查甄别、澄清处置全流程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规则,对每一条信访举报线索逐一梳理、细致核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通过多种核查方式全面查清事实真相,精准区分诬告陷害、错告误告与正常检举控告,既不放过任何违纪违法问题,也绝不冤枉一名干净干部。

针对不实举报造成的不良影响,县纪委监委坚持“一人一策、一事一策”,量身定制澄清方案,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公开公示等多种方式,在相应范围内为干部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为防止一澄了之,县纪委监委积极做实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建立“澄清+回访”联动机制,根据被澄清对象的性格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通过谈心谈话、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帮助其化解负面情绪、激发干事热情。同时,督促被澄清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加强正面引导和关心关爱,推动干部快速回归工作岗位、主动担当作为。

去年以来,该县已先后为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持续营造出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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