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31 08:52:18
各殡葬服务机构、公墓经营单位、殡葬用品经营者及相关经营主体: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切实规范殡葬领域市场和价格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遏制殡葬服务乱收费、乱涨价行为以及违规销售殡葬用品等乱象,营造文明祭扫、价格公道、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清明节期间殡葬领域市场和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资质合法
从事殡葬服务或销售殡葬用品的经营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经营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若涉及殡葬设施(如骨灰堂、公墓)建设或运营,须经民政部门审批并符合土地利用、节地生态等规划要求。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经营主体登记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不得超范围经营,依法履行企业年报等信息公示义务。
二、价格收费合规
(一)严格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殡葬服务机构须在服务大厅、业务办理点、墓区入口、官方网站等显著位置,全面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殡葬用品经营者须对鲜花、花圈、寿衣、香烛、祭扫用品等实行明码标价,标明品名、规格、等级、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网络祭扫、代客祭扫等线上服务,须在页面显著位置明示服务内容与价格,不得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误导性标价。
(二)严格遵守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对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公益性墓穴(墓位)等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基本殡葬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核定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扩大收费范围。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改变计费方式收费,不得将明令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不得将无偿服务转为有偿服务。严格执行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落实费用减免,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搭车收费。
(三)规范市场调节价项目与经营行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和殡葬用品,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依据成本与市场供求合理定价,不得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严禁强制服务、捆绑收费、搭售商品、诱导消费;不得隐瞒基本服务信息,以推销延伸服务牟利;不得将市场调节价项目谎称为政府定价项目。严禁虚构原价、虚假优惠、谎称特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利用群众丧葬需求漫天要价、牟取暴利。
三、宣传竞争正当
不得违法发布殡葬服务与殡葬用品广告,严禁虚假误导、使用绝对化用语,严禁宣扬迷信、攀比炫富等不良风气,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倡导理性追思、文明祭扫。不得虚假宣传(譬如谎称服务为政府定价、夸大材质功效、虚构优惠等);不得强制消费,禁止捆绑、搭售、最低消费或变相强制购买套餐服务;禁止商业贿赂与混淆,不得贿赂工作人员,不得假冒殡仪馆等机构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如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条件等)。
四、监管与法律责任
各经营主体要对照上述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相关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员守法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达成价格同盟、操纵市场价格。清明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殡葬领域市场巡查与执法力度,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查处。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发现市场和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特此告诫。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责编:王美慧
一审:王美慧
二审:肖洋桂
三审:周俊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