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③|他买16万黄金“赎罪”,结果……

李维维 宋利华 郭朵朵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30 07:25:46

编者按:

法治阳光照进武陵山水,普法春风润泽湘西大地。新湖南客户端湘西频道全新推出《举案说法》专栏,选取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用生动故事诠释法律条文,以鲜活案例传递法治温度。在这里,您能看到:一桩桩真实案件如何彰显司法公正,一个个身边故事怎样阐释法治理念。我们期待通过这种“接地气”的普法方式,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可知可感,让严肃的法治精神融入百姓生活,为法治湘西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栏目以“普法惠民”为宗旨,采用三部分解读模式:“基本案情”用叙事体还原侦破过程,揭露犯罪手法;“专家点评”由办案民警或法学专家解析战术难点与防范要点,诠释法治精神;“核心法条”精准标注量刑依据,让法律可知可感。

本期聚焦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一起冒充公检法反诈拦截事件: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被骗子谎称涉嫌26万元洗钱案,需购买16万元黄金缴保证金“撤案”,民警联合老人家属耐心拆解骗局,成功劝阻老人。

【基本案情】

202572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

某金店的玻璃门被猛地推开,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踉跄闯了进来。他面色蜡黄,额头上沁满汗珠,眼神里透着一种近乎狂热的焦灼,双手攥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帆布袋

“我要黄金,两百克,现在就买!”

店员小杨化名愣了一下:“大爷,您买黄金是……”

“别问那么多!赶紧的!”

小杨报出价格:“两百克大概要十六万……”

小杨偷偷打量着老人,奇怪的是,他一边催她快点,一边时不时低头看手机,嘴里念念有词。

小杨脑子里警铃大作——她想起公安来搞的反诈培训:“大量购买黄金又说不清用途,十有八九是诈骗!”

她笑着安抚老人:“大爷您别急,我让经理来签字。”转身的瞬间,她果断拨通了110

两名民警冲进金店时,倒吸一口凉气——

老人双手捧着手机视频通话,屏幕里一个穿制服的男人正对他厉声呵斥。

“大爷,我们是吉首市公安局的,请您把手机给我!”

老人像被电击了一样弹起来,死死护住手机:“不行!警官说了,谁都不能说

手机里那个“警察”还在咆哮:“不许跟任何人说话!否则案件升级,后果自负!”

民警一眼认出这是冒充公检法诈骗,可老人已被彻底洗脑,根本听不进任何话。

“大爷,您被骗了!真警察不会让您买黄金!”

“不可能!人家警官证我都看见了!你们才是假的!”

对方告诉他,他涉嫌一起二十六万元的洗钱案,只有买黄金缴保证金才能“撤案”。

民警迅速联系上老人家属。民警联系上其家属,众人轮番劝说、耐心拆解骗局,终于让老人幡然醒悟

他再看手机屏幕上那个还在喋喋不休的“警察”,忽然觉得一切都变得荒诞可笑。

“我……我真的被骗了?”

民警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老人怔怔地坐了很久,老人儿子一遍遍地说:“没事了爸,钱还在,人还在。”

金店门外,暮色四合。吉首的街灯一盏一盏亮起来,温暖而安静。老人在家属和民警的搀扶下慢慢走出金店……

专家点评】

吉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周健兰“冒充公检法诈骗+邮寄黄金撤案”是一种新型诈骗手法,公检法部门绝不会“线上办案”,若接到类似的电话切勿轻信,若有疑问,请第一时间向家人求助、向警方核实,遇到任何要求“转账自证清白”的,百分之百是诈骗,请立即挂断电话,并拨打电话报警。

【核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示

公检法部门不会“线上办案”“视频办案”,让你买手机、黄金寄等“撤案 / 缴保释金”,准是诈骗!

本期文案整理:通讯员 李维维 宋利华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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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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