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27 12:58:42
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谭颖
3月25日清晨,山间大雾弥漫,能见度不足百米。受恶劣天气影响,盘山公路湿滑难行、弯道陡峭,湘乡市人民法院干警一路谨慎、缓慢前行,历经一个小时颠簸,终于抵达月山镇两头塘村,上门为七旬贺大爷调解矛盾纠纷。

此前,承办法官虽已从村书记口中了解老人家庭情况,但亲眼见到贺大爷家中简陋破旧、家徒四壁,看到老人独坐矮凳等候,面容沧桑,眼神透着哀伤时,法官震惊的心依然久久不能平复。
这是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2025年年底,贺大爷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搭载孙女出行时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其承担主要责任。事故造成对方车辆受损,贺大爷及孙女也不同程度受伤,对方车辆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后,遂将贺大爷诉至法院。

老人对法院干警上门办案表示感谢,但在听到保险公司主张的“巨额”赔偿后,顿时显得手足无措。贺大爷坦言,他小儿子身体残疾,无任何收入来源,大儿子家中有三名子女在校读书,一家老小全靠大儿子在外打零工勉强支撑,保险公司的起诉,让这个本就摇摇欲坠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在详细了解贺大爷的家庭困境,以及其自身在事故中受伤未获赔的情况后,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简单裁决,而是主动转变办案思路,积极与保险公司代理人协调沟通,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说明老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性地提出将贺大爷的人身损害赔偿与对方的车辆损失赔偿进行抵扣的调解方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多轮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此次调解不仅妥善化解了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还一揽子解决了潜在的人身损害赔偿争议,从根本上避免了老人陷入“赔偿他人”与“索赔无门”的双重困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临别时,老人紧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阳光挣脱束缚,浓雾在光里渐渐消散,承办法官压抑的情绪终于得到了释放与舒展。下一步,湘乡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便民举措常态化、制度化,让司法服务跨越山川阻隔,更精准地对接群众急难愁盼,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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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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