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指尖调解化干戈 小案精办暖民心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26 16:30:4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6日讯(通讯员 邹秀逸)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门窗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及时履行。

某门窗公司起诉陈某,要求其支付所购门的尾款480元。陈某则辩称该门系某门窗公司承诺赠送,不应再付,但其未能提供证据。案件标的虽小,双方矛盾却较尖锐。且陈某在上海工作,来往诉讼不便。

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在庭前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倾听各自诉求,细致梳理争议焦点。在一次次电话交流中,法官一方面从法律角度为双方分析利弊,讲清举证责任与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轮调解,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分歧不断缩小。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向某门窗公司支付门款380元,某门窗公司表示同意。协议达成后,陈某当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380元支付给某门窗公司,某门窗公司随即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这件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均未再跑一趟路、未再花一分钱,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这起案件的顺利调解,是法官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的生动实践。面对小标的案件,法官没有因为案情简单而机械办案,而是坚持以实质性化解矛盾为导向,将便民利民举措落在实处。

群众利益无小事,小案件连接大民生。平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更便捷、更高效、更温情的方式化解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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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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