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布6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严查未明码标价、自立名目收费等乱象

仝若楠   三湘都市报   2026-03-26 09:26:49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3月25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6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治,警示经营者“诚信方能长远,违法必付代价”。

发布虚假折扣被罚2万元

部分违法集中在未明码标价、公示信息虚假或不清晰,损害消费者知情权,破坏市场透明秩序。

有酒店节假日虚假标注折扣,引导消费者为虚假的“实惠”买单。2024年4月29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监测发现,某酒店在网络平台售卖的4月29日至5月1日期间客房,划线价波动异常。经核查,该酒店未标明被比较价格详细信息,且其被比较价格均高于该房间前七日最低成交价,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充电桩不明码标价也违反了相关法规。2025年10月24日,雨花区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湖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两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既未设置收费公示牌,扫描二维码后的微信小程序也未实行价费分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公司被依法罚款1000元。

还有餐饮店“反向抹零”,看似小钱,实为侵权 。2024年9月14日,长沙县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反映,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就餐时通过“反向抹零”向消费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家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000元。

物业自立名目收费被罚5万元

还有部分违法涉及超越定价权限、自立名目收费及转供电违规加价,直接加重群众生活或经营负担,侵害民生利益。

2025年5月13日,开福区市场监管局接信访举报,湖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至2025年2月,在转供电环节持续多收长沙市开福区某国际广场公寓及门面的电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退还多收电费,并处罚款18000元。

还有物业公司自立名目收费。2024年6月20日,浏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12345政务热线工单,对某物业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物业公司作为前期物业,未通过发改部门审批,擅自向普通住宅用户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属于自立名目收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被依法罚款50000元。

此外,中介发布使人误解的房租也会面临处罚。2024年4月3日,芙蓉区行政执法局接群众举报,某房屋中介在线上平台发布的房源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严重不符,通过虚假低价吸引流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介被依法罚款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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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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