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国评论 | 首家破产法庭:当好企业的“破产专科医生”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24 20:24:46

朱永华

3月23日,湖南首家破产法庭在长沙揭牌。这是我省破产审判专业化的重要里程碑,同时也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在市场经济语境下,企业的“生”与“死”,都应当被纳入法治轨道。

长期以来,社会对“破产”二字存在根深蒂固的偏见。在不少人眼中,破产等同于失败、逃债,甚至与“老赖”划上等号。这种误解,既让陷入困境的企业主背负沉重的道德包袱,也使得一些本可通过司法程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企业,错失了“重生”的机会。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企业守法经营、依法退出,都是正常的经济现象。正如人有生老病死,企业也有生命周期。当一家企业因市场变化、经营不善而难以为继时,合法有序的破产,恰恰是对债权人和经营主体权益的负责任表现。通过破产清算,可以实现债务公平清偿;通过破产重整,可以让尚有价值的企业“破茧重生”。这是经营主体自我纠错、优胜劣汰的法治文明体现。

湖南首家破产法庭的设立,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它意味着破产审判从“附带业务”走向“专门领域”,从“粗放处理”走向“专业规范”。专门的审判团队、集中的案件管辖、精细化的审理流程,将极大提升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与质量。对于陷入困境的企业而言,这意味着更清晰的法律预期、更高效的退出通道;对于债权人而言,则意味着权益保障更加透明、公平。

更深一层看,这一机构的落地,是湖南以法治化手段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之举。当前,湖南正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行动,法院系统主动升级企业司法服务,设立专门破产法庭,实际上是在构建一个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法治保障体系——从合同履行、产权保护,到危机救助、有序退出,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于投资者而言,一个法治完善、退出通畅的市场环境,远比一个“只进不出”的僵化体制更具吸引力。敢于直面破产问题,彰显了一个地区法治建设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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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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