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慧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24 17:05:1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苏慧)今天,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2026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五)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和学士本科生年龄一般在38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6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定向委托培养有明确限制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6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按发布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2026年4月1日9:00至4月8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xxmzy.org.cn)“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的,可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报名表(附件2);
⑥所读学校教务系统出具的成绩单;
⑦毕业论文复印件;
⑧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相关证明(请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相关要求)。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成功后,学校将组织人员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上传资料不齐全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研究方向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选报的岗位负责。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或只参加网上报名、不按要求提交资料参加网上资格初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考《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认定。放宽至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专业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认定。
(5)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考的,考生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及以后)。
(8)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前提交。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同意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者核减计划。
(2)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19日,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人员之间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笔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人员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3∶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合格线及以上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下一环节的面试对象,入围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如未达3∶1比例的,以参加实际人数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结果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合格线及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经核实确认后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面试。面试根据实际采取试讲、问答、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其中,1 - 41号岗位的面试采用问答与试讲的方式进行,42号岗位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业务能力测试进行。1-38号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39-42号岗位采用业务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发布公告。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出现同一岗位拟确定入围下一环节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并列,则进行复试。
(2)综合成绩和排名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依次按照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到低排名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考察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考察对象的授权,经查询发现有违法犯罪信息不能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的,直接视为考察不合格。若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及聘用
拟招聘人员经审查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相关手续。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最低5年服务期,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部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743-8730233(谭老师、余老师)
监督电话:0743-8535338(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说明
(一)考试范围: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职业教育相关内容以及报考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等。
(二)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的工作安排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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