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调解破僵局 心贴心服务“保交楼” 津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工程款纠纷助力房企纾困

宋立军 雷梦芷     2026-03-24 16:56:2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宋立军 雷梦芷

近日,津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超百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面对原告有理、被告有难的两难局面,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通过多轮“背靠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及抵押担保协议。电力公司在放弃16万元逾期利息的同时,为陷入困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赢得了宝贵的喘息之机,这也是津市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保交楼”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案情回顾:百万欠款属实 “一判了之”不难

2018年,某电力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电力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由电力公司承建相关电力工程,工程包干价为750万元。电力公司依约施工完毕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因经营困难,未能按时足额付款。

截至2025年底,房地产开发公司尚欠工程款本金12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6万元。多次催讨无果后,电力公司将房地产公司诉至津市法院,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全部本息共计136万元。

承办法官在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联系。经核实,原告主张的欠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若直接判决,确实“有法可依”,房地产开发公司需一次性支付136万元。

两难抉择:判决轻而易举 房企雪上加霜

然而,法官在深入了解后发现,案件背后有着更为复杂的经济背景。自2020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被告公司房屋严重滞销,销售价格甚至跌破成本价,资金链已然断裂。但为了履行社会责任,该公司仍在多方筹措资金,艰难推进未竣工的“保交楼”项目建设,力求尽快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750万的总工程款,他们只剩下120万没付了,说明这家企业并非恶意赖账,而是确有客观困难。”承办法官意识到,如果此时机械司法,直接判决其一次性支付136万元,无异于给本已举步维艰的企业“雪上加霜”,不仅可能导致该公司资金链彻底断裂,更会直接影响“保交楼”项目的后续建设,进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为民司法:兼顾各方利益 寻求最优解法

“司法活动应当为大局服务,要寻求既能解决问题,又能兼顾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秉持着这一理念,承办法官决定改变办案思路,从“一判了之”转向“调解纾困”。

法官一方面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深入沟通,建议其拿出诚意,基于经营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计划,并主动提出以公司尚未销售的优质不动产作为债务担保,为调解增加“砝码”。

另一方面,法官多次联系电力公司,从法理、情理、社会责任三个维度进行劝解:“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确实处于极度困难时期,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但他们的根本目的是完成‘保交楼’,这是民生大事。如果贵公司能雪中送炭,接受分期付款并提供抵押担保,既保证了本金的安全,也体现了国企的社会担当。”

圆满收官:利息减免促和解 商铺抵押保履行

经过多轮“背靠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120万元工程款本金由房地产公司分期支付;为表歉意与诚意,房地产公司提供名下6间商铺作为抵押担保;而电力公司则主动放弃了16万元的逾期付款利息,以实际行动支持“保交楼”项目建设。

至此,这起剑拔弩张的工程款纠纷,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

法官说法

“办理案件,不仅是定分止争,更要考虑社会效果。”承办法官在结案后表示,“特别是在涉及企业生存和民生工程的案件中,法院不能做‘机械的法律适用者’。该案中,我们通过调解,让原告的权利得到了保障,让被告得以存活并继续推进‘保交楼’,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津市法院法官主动担当作为,避免机械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津市法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灵活运用调解手段,在依法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组稿:马志军

责编: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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