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新论头条 | 探寻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辩证统一之道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23 10:49:26

刘文辉 黄永鹏

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为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提供了科学指引,对此须深入理解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对改革开放四十余年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更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新发展。在经济学理论的百年论战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常被简化为一场“大小”“强弱”乃至“进退”的零和博弈。中国改革开放四十余年实践,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以其辉煌的成就雄辩地证明:政府与市场并非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共生体。

政府与市场关系辩证统一是对西方经济学的哲学超越

将政府与市场对立起来的观点,根植于西方经济学的某些基本假设。它预设了政府与市场具有截然不同的目标函数和行为逻辑,比如“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假设,认为个体在经济活动中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动机,通过理性选择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收益,这就是市场的自我调节;政府作为公共代表,追求社会福祉最大化。这种假设必然推导出二者间的内在张力。然而,这种分析范式将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进行了过度简化,忽略了其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根本特性。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为我们提供了更为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其核心要义在于,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将这一原理应用于政府与市场关系,我们可以获得全新的洞见:

首先,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是内在统一的矛盾共同体。它们的统一性根植于共同的目标——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市场通过竞争机制激发微观活力,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效率基础;政府则通过宏观调控、维护秩序、提供公共产品等,为实现这一目标创造稳定、公平、可持续的环境。目标的一致性决定了二者绝非水火不容。

其次,二者的对立性体现在实现目标的路径和手段上。市场机制更强调效率、竞争和分散决策,有时会带来收入差距、外部性问题和周期性波动;政府作用更强调公平、秩序和集中规划,若处理不当则可能抑制活力。这种对立性并非绝对坏事,恰恰是经济系统保持动态调整能力的源泉。关键不在于消除对立,而在于如何在对立中把握统一,使市场的活力与政府的秩序形成良性互促而非相互抵消。

习近平总书记用全面的、辩证的观点,分析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各个方面,强调“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辩证统一之道,就是要摒弃“要么市场,要么政府”的单选题思维,转向“市场与政府如何最佳结合”的论述题思维。它要求我们不再执着于划定一条僵化的、一成不变的边界,而是致力于构建一种能使两者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体制机制。

奏响“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的协奏曲

中国的发展历程,是一部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不断创新的生动教科书。从计划经济时代“全能政府”对市场的取代,到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破冰,再到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直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性地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演进轨迹清晰地表明,我们不再在“谁主谁辅”的框架内打转,而是致力于让“两只手”各展其长、协同配合。

这种辩证统一的实践,在中国的经济治理中展现出丰富的层次:

在宏观战略引领上,体现有为政府的前瞻性。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单靠市场的自发演化可能步伐缓慢甚至偏离方向。中国政府通过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指引,集中资源支持基础研究、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为“有效市场”的繁荣预先铺设了轨道、指明了方向。新型举国体制正是在战略性领域实现政府与市场力量结合的典范。

在微观营商环境上,筑牢有效市场的基础性。政府的有为,关键在于为市场的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政府致力于消除市场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确保各类所有制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进而让价格机制、竞争机制能够无阻碍地发挥其决定性作用。

在社会公平正义上,彰显有为政府的托底性。市场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可能会带来区域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等问题。政府通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共同富裕等,有效弥补市场失灵,防止社会结构的撕裂,为市场的长期稳定运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这正是将效率与公平统一起来的生动实践。

从深圳的先行先试到浦东的开发开放,从脱贫攻坚伟大战役到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无数案例都印证了:哪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处理得好,哪里的经济就充满活力,社会就和谐稳定。中国的实践表明,一个有效的市场必然需要一个有为的政府来培育、规范和引导;而一个有为的政府其成效最终要靠一个有效的市场来检验和彰显。

在动态平衡中实现更好结合

强调辩证统一,并非意味着可以一劳永逸地找到一种静态的完美模式。相反,真正的智慧在于认识到这种统一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必须在动态平衡中实现更好结合。

首先,要坚持法治规范,厘清权力与权利的边界。辩证统一不是模糊混沌的,其健康运行依赖于清晰的规则。必须用法治来明确政府权力的清单、市场行为的负面清单,比如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夯实产权保护、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维护竞争秩序、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约束政府行为。法治为“两只手”的互动设定了舞台和规则,是防止二者关系扭曲变形的根本保障。

其次,要鼓励创新驱动,适应新经济形态的要求。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绿色经济等新形态的涌现,政府与市场的互动模式也需要创新。面对平台垄断、数据安全、人工智能伦理等新挑战,政府监管需要从传统的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秉持包容审慎原则,提升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实现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的平衡。

最后,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发展的价值坐标。评判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得如何,最终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一切改革和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意味着,政府的有为要体现在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上;市场的有效要最终服务于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超越政府与市场的二元对立,探寻二者的辩证统一,不仅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密码,也为世界贡献了处理这一复杂关系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这条道路要求我们具备更高的理论素养、更精湛的治理艺术和更坚定的价值立场。面向未来,唯有持续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实现有机统一、良性互动,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巨轮破浪前行提供永不枯竭的体制动力,书写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长治久安的新篇章。

(作者分别系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南大学基地研究员,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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