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织密乡村振兴资金“监督网”

    2026-03-21 11:58:0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吴宗桥)近日,花垣县边城镇纪委干部来到该镇某村养猪场,了解产业发展整改情况,深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整治。

去年6月,花垣县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两名居民借用该养猪场的名义注册专业合作社,后伪造虚假项目方案、购销合同等申请产业帮扶资金,相关部门在验收环节未认真核实便审核通过,导致资金被骗取。两名干部因验收中不正确履职被分别给予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侵占、套取、挪用乡村振兴资金违纪行为向村(社区)延伸的趋势,花垣县纪委监委与县直部门专题会商,进行针对性整治,通过蹲点调研、解剖“麻雀”,严肃查处其中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对整治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瞒报问题的进行问责。

为压实整治责任,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建全县集中整治专班,推动县直单位成立部门整治专班,形成“双专班”协同推进机制。建立工作月调度、重点工作专题会商、线索移送等机制,督促各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对整改类问题,明确措施、时限及责任人,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聚焦惠农惠民补贴发放、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2025年,花垣县在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中党纪政务处分一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累计挽回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

坚持以群众有感为导向,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督促相关单位、乡镇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难点漏点堵点,持续深化小切口、大整治,边查边改、边改边治。将典型案例拍摄成警示教育片,推动行业系统分层级开展警示教育。同时推动出台花垣县惠农补贴发放管理制度等37项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贪腐问题发生,确保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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