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20 17:06:26
家人们!春招找工作的“过山车”谁懂呀,头一天欢呼雀跃被录用,第二天企业HR直接撤回offer,谁遇上谁血压飙升!
今天,咱用法院最新真实判例硬核普法:发了offer又反悔?不好意思,真不是你想撤就撤!
2年前,唐大哥踩了一个求职的“雷”:面试通关,HR把待遇说得明明白白——试用期6500元、转正8000元、13薪、年终奖全安排,还发了正式录用通知,贴心说体检费能报销。
唐大哥立马花99块钱体检,满心欢喜等入职。结果第二天,公司轻飘飘一句:“录用取消”,直接给人整懵圈。
唐大哥直接起诉:赔我2个月工资+体检费!公司还嘴硬:没法律规定要赔,我们没恶意。
咱就是说:发offer跟闹着玩呢?出尔反尔还这么理直气壮?
法院直接判:公司败诉,必须赔!录用通知写清岗位薪资,劳动者已经产生合理信赖,公司无故取消,就是违背诚信,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法律可不惯着你!最终判决:赔偿半个月工资+报销99元体检费!
这判决,干净利落,大快人心!
遇到这事,咱打工人怎么办?法官划重点,记牢这两条:
1. 证据焊死!录用通知、聊天记录、体检发票、截图全存好,这是维权硬通货!
2. 索赔讲理性!法院看实际损失,合理主张,法律才给你撑腰!
金燕之谈:打工人的offer,不是玩笑,是信任。企业招聘,诚信才是硬招牌。别把求职者的期待当儿戏,别拿诚信当空气。不守规矩,就要担责;不讲诚信,就得赔偿!愿职场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愿每一份offer,都来得靠谱,守得安心!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
省委政法委宣教处
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联合出品
责编: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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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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