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19 09:40:15

近日,通道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俗称“黑飞”)案件。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因在管制空域内擅自飞行无人机,并拍摄、上传相关视频,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此案是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后,怀化市范围内首例因无人机“黑飞”被依法行政拘留的案件。
经公安机关查明,自2024年11月至2026年2月19日期间,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在未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审批、也未向公安机关报备的情况下,擅自操控一台大疆Air3轻型民用无人机,在通道双江镇萨岁广场、万佛山沙湾休闲山庄、马龙长安堡及其自住小区楼顶等管制空域多次飞行,其飞行区域属于管制空域,且多次超高飞行。更严重的是,王某某操控高清摄像无人机非法拍摄禁飞区,还将其画面制作成短视频发布在社交平台。
王某某在未报备、未经批准情况下,长时间、多地点在管制空域飞行,且拍摄管制空域视频并上传网络,行为已构成“情节严重”。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陈述并认错认罚,公安机关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依法予以从轻处理。最终,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没收其无人机的处罚。
警方提醒,无人机“黑飞”指一切违反国家空域管理、航空管理、治安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飞行行为。广大无人机操作者(俗称“飞手”)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飞行前务必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查清空域性质并依规申请、严格遵守飞行行为规范,做到实名登记、合规操作、守法飞行,共同维护空中安全。(来源:通道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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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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