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头条 | 扎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3-19 08:47:01

王赞新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以下简称第五卷)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只有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领会党中央战略意图,明确前进方向、坚定信心决心,才能更好促进湖南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深刻认识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民营经济是以民营企业为主要组织形态、以民营资本为重要要素、以民营企业家为主要经营主体的经济形态。民营经济伴随我国改革开放蓬勃发展,40多年来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这些重要论述从根本上廓清了对民营经济的模糊认识,正本清源、举旗定向,不仅是对民营经济历史贡献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民营经济未来发展的有力鼓舞,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思想动力。

在实践探索中,党中央始终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推出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有效的民营经济发展制度保障和政策体系。这些实践举措既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又充分考虑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挑战,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和清晰的行动指南。

正确认识、系统把握民营经济发展新机遇和新要求

第五卷围绕扎实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对民营经济的时代定位、发展方向与实践路径作出了新阐释、提出了新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锚定战略定位、凝聚发展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卷中强调,“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这一定位明确了民营经济在民族复兴与国家发展大局中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面对社会上关于民营经济的片面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亮明态度、决不含糊,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这一论述清晰传递出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有利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在更广阔的舞台上施展才华、贡献力量。

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公平竞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要求“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强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平等是营商环境的核心。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关键是要打破各种形式的市场壁垒,推动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竞争等方面享有与其他经营主体同等的待遇。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从根本上回应了民营企业最关心的公平竞争问题,为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行动指南。

践行新发展理念、投身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必须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高质量发展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推动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清晰勾勒出民营经济在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实践路径,指引民营企业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专注核心业务,深耕细分领域,积极拥抱数字化转型,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自身价值提升。

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共同富裕。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民营企业作为经营主体,既是共同富裕的受益者,也是共同富裕的推动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并勉励“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筑牢依法经营底线,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民营经济的发展始终植根于中国社会的土壤,担负社会责任是民营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将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明确了民营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角色定位,有利于提升民营企业的社会形象,凝聚社会共识,为推动共同富裕注入重要力量。

奋力谱写湖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湖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将民营经济发展置于突出位置,开年即以“新春第一会”进一步释放重视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信号,部署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企业服务年行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以第五卷为指引,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以法治厚植民营经济发展根基。法治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强保障。湖南已先后出台《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以法治手段规范政府行为、保障企业权益。在落实已有规定的情况下,还应持续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持续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问题解决渠道,持续规范中介服务,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真心实意解决好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问题。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法律意识融入企业治理全过程,形成企业守法经营、政府依法治理的良好生态。

以创新激活民营经济发展动能。湖南拥有丰富的科教资源,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针对我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等优势产业,引导民营企业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当产业链“链主”,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积极培育“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支持其在细分领域深耕细作,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创新政策供给,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让创新源泉在民营企业充分涌流。

以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生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倾听企业呼声,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的浓厚社会氛围,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在湖南投资放心、发展安心、生活舒心。

以开放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充分利用“一带一部”区位优势,依托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非经贸博览会等重要平台,深化湘琼合作,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融入“一带一路”,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优化外贸服务,落实好出口退税、通关便利化等政策措施,帮助民营企业降低出口成本、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让湖南民营企业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展现作为、发展壮大。

【作者系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编:孙乾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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