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8 16:04:39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向君 肖锋)3月17日,洞口县雪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县拘留所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此举标志着洞口县在深化“拘调衔接”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上取得新突破,成功将人民调解的柔性力量引入监管场所,为高墙内的和谐稳定开辟了新路径。

该工作室的成立,是洞口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成果。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雪峰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推动下,雪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雪峰司法所与县拘留所紧密协作,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历经精心筹备,促成了这一多元解纷平台的诞生,旨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行,新成立的工作室明确了受理范围。适用调解的纠纷主要包括三类:被拘留人之间因人身、财产等引发的民事纠纷;被拘留人与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其他依法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处理的民间纠纷。上述纠纷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方可适用人民调解。
同时,工作室严格划定了不适用人民调解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纠纷;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复议程序、检察机关刑事立案或法律监督程序、公安机关相关法律程序等处理的纠纷;被拘留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采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通过明确边界,确保各类矛盾分流有序、调解工作精准发力。
“将调解室设在拘留所内,是我们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有益尝试。”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旨在深度整合人民调解的柔性优势与拘留所的惩戒教育功能。通过关口前移,及时介入、专业调处被拘留人所涉民事纠纷,不仅能实质性地化解积怨,更能有效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避免一般矛盾升级为极端事件,为社会大局稳定筑牢了又一道坚实的防线。

目前,该工作室已按调解组织规范化标准建设到位。室内不仅悬挂统一标牌,更将调解业务范围、工作制度、工作职责、调解流程、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全面公开上墙,确保阳光操作。工作室配有独立办公场所和规范文书档案,并精选了5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含2名专职)入驻。他们将聚焦被拘留人员的合理诉求,提供专业、及时、规范的调解服务,力求实现“化解一起纠纷、教育一批人员、维护一方稳定”的良好效果。
洞口县驻拘留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成立,不仅为高墙内的矛盾化解注入了新动能,也为全县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有益借鉴。
组稿:姜红玉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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