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十条措施” 护航“企业服务年”行动

赵瞳铱   华声在线   2026-03-17 18:05:40

新湖南客户端3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赵瞳铱)记者今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按照省委、省政府“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作用,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行动的十条措施》,以十项务实举措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生态环境支撑。

加强项目建设前期服务指导。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宣传,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服务平台公众端推广应用,为项目建设选址选线提供环境研判服务对企业申报的新改扩建项目做好前期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建立咨询需求限时响应机制

加强重点工程项目要素保障。指导地方做好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编制,科学开展减排核算加强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总量保障,省级财政回购排污权指标优先用于保障重点项目。

推进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对重点项目实行环评审批责任制,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审批,压减审批时限定期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规范危险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为

加强环保信用评价及成果运用。修订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及时推送至“信用湖南”一体化平台结合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环境信用好的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资金安排、政府采购、评优评先等事项中给予激励。

助力企业防范生态环境法律风险。积极探索“事前风险预防、事中精准监管、事后整改服务”的助力企业守法模式,全面梳理企业生态环境法定责任和负面清单。编制《湖南省企业生态环境守法指南》通用版,围绕砖瓦、陶瓷、玻璃、水泥、铸造等重点行业每年编制2—3个行业版守法指南。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环评、监测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

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对污染贡献大和治理设施低效失效的产业集群制定 “一群一策” 方案,持续推进环保绩效评价工作体系。主动为地方和企业提供项目谋划申报指导服务,争取更多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推进绿色金融和环保产业发展。与金融机构共建企业环境绿色发展服务平台,共享整合环境数据与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合作协同,指导地方政府、企业做好EOD项目申报与实施。加强环保上市后备企业指导帮扶,培育壮大本土龙头企业。

加强经济实用治理技术与产品推广运用。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实用技术评审,优先选择一批经济实用技术和产品向社会公布推荐。搭建园区和企业环保技术交流平台,推广优秀示范项目和“环境绿岛”等集中治理模式。推进数智环保建设,通过生态环境数据推送和运用,助力企业科学决策、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深入开展纾困解难行动。组织生态环境领域专家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对园区、企业个性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和对策。同步建立健全专家帮扶申请渠道、服务内容及问题解决的闭环跟踪机制。在园区或企业设立“环保服务站”,在有关协会、商会设立“服务直通车”等,及时为园区、企业纾困解难。

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区分“重点检查事项”与“一般检查事项”执法稽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频次、流程与方式,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汇编发布“轻微违法”的具体情形清单及免罚、轻罚的适用标准清单,落实轻微违法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优化核技术利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模式,组织多部门实行联合检查。

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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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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