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7 10:44:06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黄素 肖磊
“在我的房子里住了这么久,你到底什么时候搬出去?”小叔子一纸诉状,将离婚后仍住在自己房屋中的前嫂子告上法庭——这起看似简单的返还原物纠纷,背后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的亲情纠葛。正当法律程序有序推进之际,永州市中院办案法官唐军杰却调转方向,走向了村头巷尾、田间地头,一场特殊的调解由此展开。
屋檐下的困局
杨某凤与丈夫离婚后,因无处可去,一直借住在小叔子的房屋中。同一屋檐下,还住着她的前婆婆,两人长期矛盾不断。最终,小叔子不堪其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凤搬离。
案件经过一、二审之后到了唐军杰法官手中,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案情虽清晰,但简单启动再审程序并判令杨某凤搬离涉案房屋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如果一判了之,杨某凤将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她又是抑郁症患者,家庭矛盾很可能进一步激化。”唐军杰敏锐地意识到,此案的关键不在于法律适用,而在于如何解开当事人心结,找到安置杨某凤的现实出路。
一条不寻常的调解路
唐军杰在听证审查该案后没有急于结案,而是多次来到了当事人所在的村庄。走访中,他了解到一个关键信息:杨某凤的前夫在村里还有一处闲置老宅,是其婚前财产,面积比杨某凤现在居住的房屋面积更大,只是水电不通,居住不便。
这个发现成为调解的突破口,唐军杰向领导作了汇报,决定启动多元解纷机制,邀请当地村支书、镇司法所主任共同参与、多管齐下展开调解。
“法律是硬的,但人心是软的。”通过多次上门沟通、电话联系,唐军杰与杨某凤前夫坦诚交流,“血脉亲情割不断,即便离婚了,曾经的情分和对孩子共同的责任还在,虽然你俩离婚无缘再在一起生活,但杨某凤仍是你儿女的妈妈,把老房子给她住,以后你儿女回家看望她也能有个落脚之处。”与此同时,村支书从乡邻角度劝说:“让她有个安身之所,各方矛盾才不会越积越深,乡亲们都看着呢。”
终于,杨某凤前夫被说动,就在各方逐步达成共识,欲签调解协议时,杨某凤又向法官表露了自己的担忧,若以后老宅改建其能否继续享有居住权?为了让杨某凤放心,唐军杰“瞄”上了杨某凤的儿子,了解到杨某凤的儿子想要参选村干部,唐军杰特意让他一起参与调解,并对他说以后要解决老百姓的矛盾纠纷,先把解决自家内部矛盾作为第一个考题吧。充分理解母亲面临的困境和担忧,在做好父亲等人工作的基础上,杨某凤的儿子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担保,即使房屋以后改建,母亲依然享有永久居住权。最终,小叔子、杨某凤、杨某凤的儿子都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达成了共识。
老宅里的新生
在各方努力下,杨某凤前夫履行了对法院作出的承诺,将老宅腾空,水电接通,安装铝合金门窗,并同意其名下的菜地由杨某凤种植。春节前夕,各方合力将老宅打扫干净,杨某凤终于搬进了这个虽然简朴但属于自己的“家”。
搬进老宅那天,杨某凤给主审法官发了乔迁新居的视频,并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小叔子也及时撤回了再审申请,一场可能升级的矛盾悄然化解。
超越判决的司法温度
“很多基层矛盾看似是法律问题,根源却在人心。”参与调解的唐军杰深有感触。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仅是依靠法官前期细致的走访工作,更是依靠村支书、镇司法所主任、杨某凤家人等基层干部与群众,因为他们扎根基层、熟悉民情,往往能找到更人性化的解决方案。
这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折射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刻转变:从单纯“案结事了”到“事了人和”,从司法裁判到多元共治。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考虑人情伦理,在解决纠纷时统筹考虑当事人实际困难,这种有温度的司法,正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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