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3-16 16:47:46
记者3月16日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服务效能,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最近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完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举措。其中明确,我国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机制。
《通知》共出台十三条政策举措,其中明确,在不突破“三区三线”等约束性指标和底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地方可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年度动态维护,正向优化规划分区、管控边界、重点项目清单等内容。同时,还将支持和鼓励地方探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制度试点,并聚焦“十五五”规划部署的109项重大工程,健全部门协商机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清单,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 谢海霞:在“一张图”上落图落位的国家和省级单独选址项目,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许可意见,不再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手续,取得以上意见的,即可先行用地,大幅简化审查环节,确保重大项目能够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同时,《通知》还提出要完善联动审批机制,减少审批层级、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司长 刘彦:实行用地用林用草用海等联动审批,通过信息化手段,改部门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以省为单位,实现系统全面联通、跨层级推送,减少报件重复录入、事项逐级审核等情况,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自然资源部:
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
“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统筹增量优化和存量盘活”。为此,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在这份《通知》中,也明确提出“统筹存量和增量建设用地,促进内涵式发展”的要求,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民生保障工程、房地产用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司长 孔维东:统筹存量与增量综合供地,要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寸土地,除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外,各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的面积,简单说就是“盘活一亩才能新增一亩”,通过存量和增量良好协同,既防止城市无序扩张、摊大饼式发展,也推动城市发展从依赖新增土地向盘活存量空间转型。
自然资源部表示,要把有限的新增土地优先用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事业发展;既要增加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土地供给,也要保障新质生产力等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合理用地;加大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城中村改造、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支持力度。
此外,立足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文件中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司长 孔维东:这不等于不供应房地产用地,而是要重点用好存量资源“精供优供”,因城施策把握好供地的节奏和时序,优先布局区位优越、配套完善的区域,促进企业“拿好地、建好房”。
(总台央视记者 杨潇 文为明 金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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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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